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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上也被瞎抹了一层厚粉,嘴虽然没涂红,但因为眼睛闭不拢,用夹子夹一晚上也没用,而且睁开的程度不一样,左眼一条缝,右眼则几近怒目圆睁,显得表情狰狞。
我知道我为何有这样一副尊容,我睁开眼睛,是在提防娄征,我即使和刘默在一具棺材里,也无法安下心来,我必须表情狰狞,如同亲临杀场,让所有见过我尸体的人(包括娄征)都心惊胆战,不敢靠近。
我们的墓前不用石狮守护,我自己既是墓主,也是墓门口看守的恶狮。
哀乐和梁祝渐渐远去,刘默的墓前安静无风,一只白色的蝴蝶从碑后飞过,在我上方绕了一个圈,飞过一排的墓碑,飞到了坡地的当阳面,不见了。
我悲从中来,弹立起来,掉头就走,后来再没有来过。
那时我知道,我之所以要怒目圆睁,除了害怕娄征来从中作梗(把刘默从我身边抱走),更害怕刘默自己离开。
我知道,假如我死后躯体内还保存着完整的意识和欲望(占有刘默),刘默也同样如此。
当他躺在我身边,两人深深合葬在泥土之下,内里却不愿如此,他的身体渐渐形成一个指南针,脚尖永远指向娄征所在的方向。
我张开的眼睛再怒火重重,也无济于事。
这是最大的问题。
只要刘默带着感官的身体留在这个世界里,先是僵硬的尸体,后是骨灰或者泥土,只要他的实体留下一点痕迹(哪怕蛛丝马迹),这实体里他生前的对娄征的情欲就永远留存下来,他生前等待娄征的姿态就永远不会改变,他渴望被娄征爱抚的意念就永远不会消失。
一年春天,或者春夏相交之际,当一对新葬的夫妇合埋在我们身后,梁祝的乐曲在整个墓园萦绕,刘默变成了一只蝴蝶,正如我之前见过,纯白色,触须修长,飞舞之时态度风流。
在我圆睁的右眼之上,它飞走了,这个墓地在他的身体之上,永远处在阴暗中,现在它离开了阴暗,渐渐飞到了光线密集的地方,灼热的温度像娄征的手捧在他的脸上。
它心意已决,永远不会回来。
我写小说时,起初每每假定刘默还活着,但这种情况下,娄征永远横档在我和他之间,我笔力软弱,如何都无法规避。
后来就忍不住又把他写死掉,有时死的极早,远先于他实际的卒年。
但如前所述,我仍然无法将他和娄征分开,在文字的世界里,他的亡灵像风一样灵敏,吹过的地方全留下他对娄征的爱情,这使我痛苦不堪、几度折笔。
过后,我想要发明一种文字描述方法,彻底的消解刘默,使他的实体连一点灰都不剩,连“刘默”
这个词本身也变成虚无。
我年轻时,想象力毫无节制的疯狂蔓延,除此之外,经验浅薄,文笔浮躁,下笔时胆识也不够。
关于彻底消解刘默,我总是写不地道,无法写出那种精确的、可实践的、令自己信服的文字,加上写作环境也实在聒噪,所有小说全部成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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