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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天整个野比家都散发或者说爆发着一股让全天下都为之作呕的气息。
然后大雄他妈野比玉子首先忍不住了,捂着鼻子逃了出去。
接着是哆啦A梦,以每小时129公里的时速冲出了家门,目标是遥远的远方…
另一方面,当静香回忆起大雄这天种种反常表现后,顿生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便迅速赶到了大雄家,但还没走到门口就感到一阵作呕,本来都打算赶紧撤离了,却听到屋内阵阵呼救——因为大雄自己都受不了这种杀伤力如此之强的气息了。
于是静香便以莫大的毅力忍住那令人作呕的气味,走上房间,帮大雄到厕所吐出药丸。
大雄感动地说静香这么关心他,静香却立刻生气起来,骂他被老师骂了两句便意志消沉,惹她担心。
最后大雄向回来的哆啦A梦表示不再去想离开了。
这个故事的真谛,小时候你可能看不明白,但现如今总该懂了吧?
虽然无论是漫画还是动画最后静香在阐述自己救大雄的原因时说的都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这话,可你得知道,《哆啦A梦》是连载在《小学馆》里头的,说白了主要读者是小朋友,而且作者还是个左派,当然不可能**裸地宣传10来岁孩子的恋情,但是你要真相信静香仅仅是出于友情才去救的大雄那你就二了,真正的好兄弟好伙伴好基友,论友情无人能出其右的哆啦A梦当时已经逃得连影都看不到了,剩下来肯帮大雄的,那绝对属于“就算全世界都把你抛弃我却依然不离不弃”
的类型。
这不是爱,还能是什么?
既然证明了静香确实爱大雄,那么接下来,便是最后的问题了:静香为什么会爱大雄?
换句话讲,大雄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当看着野比大雄一次又一次的被欺负,被批评,被狗咬的时候,相信很多人为哆啦A梦抱过屈:这么厉害的家伙怎么就跟上了这么废的主人。
我不否认大雄确实有他相当废柴的一面,而且这面的面积还不小,但如果要说他是个废柴男,个人表示反对,坚决的反对。
野比大雄这个人,他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缺点——懒惰,自私,喜欢依靠他人,爱闹小性子,自作聪明等等,却同时也具备了我们所不具备或者说已经被我们遗忘了的大多数优点——善良,有担待,即便跌倒一百次也会爬起来一百零一次的韧性。
如果要让我简单评价一下野比大雄的话,那么我会给出两个字:英雄。
其实英雄这种东西,远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邪乎,不需要什么能够力挽狂澜救国救民于水火之中,也用不着吃撑了去战胜什么恐惧,还搞劳什子进一步英雄退一步狗熊之类特别麻烦的事儿,用不着,根本用不着。
看到女人,立刻腿发软走不动道儿的,他可以是英雄;看到蟑螂吓得大吼大叫躲在垃圾桶里面当鸵鸟的,他也可以是英雄;只要是个人,但凡做得到以下两点的,他都可以是英雄——能成人之美,有容人之量。
没有这两点,纵然你力能扛鼎,盖世无双,率兵横扫天下做到九五之尊,妖魔鬼怪鬼影画皮半夜三点冒出来搭你肩膀你愣是连哼都不带哼一声,那也不过是枭雄而已。
可能有人会觉得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算的话,这世界上英雄太多了,比如说知道女朋友不喜欢自己而喜欢隔壁小王,他便亲自出场牵了一回红线成全他俩,这当属成人之美;再比如说常年受领导虐待却照样毫无怨言地在人家手底下干活,难道不是有容人之量?
那么我要说,跟大雄所作的一切来比,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自认能成人之美的,你扪心自问一下,你能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一个差不多算是毫不相干的人么?
大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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