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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秀才虽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丁秀才娘子却是陈家米铺的四小姐,罗尔雅要给手下们供应粮食,不能轻易地不把陈家米铺的四小姐不当一回事。
于是罗尔雅同意张老四归队。
反正她不是男人,“惧内”
就“惧内”
。
所谓的男人的尊严,罗尔雅身上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这种东西的。
但是要就此摆个架子,显示虽然自己愿意给夫人一个面子,夫人也要给自己这个做官的大男人一个面子,那是无论张老四,丁秀才娘子,还是别的什么人,都是容易理解的。
所以,张老四的归队是有条件的。
在缴纳了五两银子的“保证金”
之后,张老四得到了一份他以前不屑一顾的挖湖泥挖阴沟的工作。
他为此还千恩万谢。
不得不说,虽然子虚乌有,但是装作要维护的男人的尊严,还是能换几两银子的,罗尔雅想。
其他人的问题没有张老四这么严重——更因为他们的收入没有当亲卫的张老四那么多——所以,一般交个一二两银子的“保证金”
就可以归队了,罗尔雅在这上面小小地发了一笔。
金钱的刺激,更准确地说,保证金的刺激,对整个“治安维持会”
的影响,比罗尔雅预计的,要大得多。
每个在队伍里的维持会会员,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劳心费力也就能吃口饱饭的工作,就是最低级的挖湖泥,原来也值十来两银子(传言变形夸张再容易不过)开小差的念头,顿时都打消了。
而之前受赏赐的亲卫,特别是那个第一个赶到所谓“战场”
的步队成员,居然立即得了一匹马,升做了“巡捕亲卫”
不但有了月钱,还得了一套漂亮的制服,可以成天骑着高头大马(虽然不能和罗尔雅的枣红马相比总是比乡下人,不,比好多秀才骑的驴子都神气多了)在街上走来走去地“巡逻”
,惹得街上大姑娘小媳妇都偷偷开了窗看,真是又有面子又有里子的事儿。
给亲卫做制服是罗尔雅的主意。
最初只是因为这些亲卫常跟着她走,穿得破破烂烂的不但别人看了讨嫌,罗尔雅女孩子心性,也是希望能有几个帅哥,不,至少穿得整齐一点围着自己吧。
要是连这些有马的亲卫都破破烂烂的,那她罗尔雅再怎么吹嘘自己是什么治安维持会会长,什么巡捕,别人看着她也就是个团头(古代对乞丐头领的称呼)!
而且饥民中不少妇女,又不能做挖湖扫街的活,那替她做几套衣服,干些缝补的活不是双方得利的事情么?
所以亲卫们很快就穿上了整齐的制服,虽然离罗尔雅梦想的那种骑兵差得还远,但是至少在这个县城里的人看起来已经很体面,可以惹得大姑娘小媳妇偷偷开窗看了。
漂亮的制服的另一个功用罗尔雅很快就发现了。
它大大提高了手下们的荣誉感。
穿得破破烂烂的时候,十个亲卫里有九个都不拒绝拿罗尔雅配给自己的马去给人载客驮货什么的——他们虽然能骑在马背上不掉下来,但是离一个真正的骑兵还差得远。
远的不仅是马术和战斗力。
他们根本不觉得自己有做战斗准备的必要。
当兵在大楚可是贱民,大家都知道,兵么,就是老婆女儿在窑子里,自己在茶楼当伙计的那种工作。
所以,既然老婆都可以卖了,把战马拿去载载客,驮驮货有什么了不起的?
战马累的不能冲锋也不要紧,敌人打过来的时候两手一举,最糟糕的结果不过是自己再也不用发愁明天的伙食,老婆女儿换个窑子到敌军兵营里继续做生意而已,不是么?
穿上漂亮的制服后,惹得大姑娘小媳妇都偷偷开窗倚门后,再去“您老要驮货呀,一里地,这钱……”
就有点自甘下贱了不是?
穿着这么漂亮的制服,却让一个身上好几个补丁的家伙坐在马上,自己拿了鞭子跟在后面当马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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