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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然后她慢慢地长大,满身的刺被一根一根地拔掉,光秃秃的刺猬一身伤痕,理所当然地成了鸵鸟,只会风暴来的时候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脑袋埋进沙子里。
…裴彻把车在路边停下,望着她的眼睛,很慢很慢地说:“路易莎,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这样的意思,我也从来都不是在俯视你。
我想和你一组,原因就是我想和你一起参加这个比赛。
你才是我的重点。”
所有的伏笔终于收束,像是一部漫长的肥皂剧终于有了令人唏嘘又尘埃落定的结局,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终于敢回头去看这条漫漫的长路,垂着眼,最后很轻声地说:“对不起。”
谁都没错,但谁都有错。
有几道划破云层的电光倏然闪过,沉闷的隆隆雷声自远方传来,西雅图又开始下雨了。
路灯投下昏黄的光,漫天大雨就在一瞬间炸裂,噼里啪啦地飞过来,沾上了嶙峋的光芒,像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流星雨。
她出神地看着砸在玻璃上的雨滴,一瞬间晕染成了炸开的烟花,神使鬼差地问他:“你和托马斯为什么都没有继续在麻省理工读研啊?”
裴彻去了加州理工,托马斯去了卡尔斯鲁厄理工,都是很好的学校,但是都比麻省理工矮了一头。
“我和他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在那个学校待下去,”
他的声音很哑,像是雨夜里eqwdfrthju心事重重的老电台,说:“大学四年我经常碰到托马斯。
他觉得他当时应该再多帮你检查一遍,我觉得我当时不该对你说那样的话。”
“骑士不会走在沾着他人滚烫鲜血的荆棘路上。”
这是一句很有名的拉丁语。
是话剧里托马斯的台词。
高中的时候谢宜珩和托马斯一起演话剧,她是领主的女儿,他是籍籍无名的骑士。
故事的开头是最俗套的私奔,只是领主的女儿死在了乱箭之中,籍籍无名的骑士最后变成了征战四方的英雄。
故事的最后骑士垂垂老矣,在伤病和愧疚中死去,临终之时对自己的儿子吩咐道:“她当年为我而死,我这一辈子都是走在沾着她滚烫鲜血的荆棘路上。
我不配被称作骑士。”
谢宜珩早把那场话剧忘了个干净,她的拉丁语也不算很好,只能听懂个大概。
于是她眨了眨眼睛,问他:“什么意思?”
雨刷往复机械运动,一遍又一遍地擦去玻璃上沾着的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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