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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贺知任说了些什么,谢准觉得谢宜珩在那个自由民主的灯塔国成天梦游,一颗心养的比刚果大草原上的角马还要野上几分。
他以为自己是先知以赛亚,独断专横地给自己的女儿指点迷津,向欧洲的朋友询问情况,想让谢宜珩回法国的研究所工作。
大大小小的事都安排好了,谢准才虚伪地打电话来征求她的意见。
没想到谢宜珩的铁头功日渐长进,连掐他两个电话,还相当猖狂地关了机。
谭向晚给她讲完,喝了口茶,慢条斯理地补了句:“…后来我知道了这件事,给你拒绝了。”
这件事过分得不可理喻,以至于她现在连一句骂人的话都说不出来。
谢准自作主张地演了一出戏,非要拉上她一起。
黄昏沉郁又惆怅,像是记忆中波士顿的云蒸霞蔚。
谢宜珩沉默几秒,说:“我爸以前也不是这样的啊…”
“人都是会变的,会老的,”
谭向晚耸耸肩,漫不经心地说道:“自己不了解的新事物越来越多,就只好抱住自己原有的死不松手,这个人就变得越来越局限,越来越死板。
就像是所以为什么会叫老顽固,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柔软的,脆弱的部分被岁月无情地氧化和腐蚀。
自以为是的,顽固的,高高在上的思维被碳化,最后变成地壳深处一成不变的化石。
谢宜珩小时候翻家里的相册,还记得庄令有一张照片是在阿根廷的巴塔哥尼亚沙漠拍的,她穿着白色的裤子,下面是黑色的铆钉靴,红唇明媚,双手抱胸靠在一辆橙红色的越野车上,像是上个世纪香港电影里的恣意张扬的美人。
美人迟暮,像是坠坠落下的夕阳。
庄令在世俗的漩涡里渐渐沉底,也开始旁敲侧击地问她什么时候谈恋爱,什么时候结婚。
大概是她脸上的费解太明显,谭向晚睨她一眼,“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谈恋爱了?”
谭向晚和亨利以前是大学里的同事,关系还挺要好。
谢宜珩如梦初醒似的抬头,惊讶于谭向晚的消息灵通,更惊讶于亨利这么快就有把她卖了:“哎…您怎么知道?亨利说的?”
谭向晚一下子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
谢宜珩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再一次被钓鱼,恼羞成怒地往沙发上一倒:“我不玩了,再见。”
“这有什么玩不玩的,”
谭向晚把她从沙发上拖起来,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谈恋爱就谈呗。
对了,明天就是情人节了,你记得给人家准备个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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