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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线竖线交织出几何的美感,象牙色的大理石泛着莹润的光泽。
这种建筑风格来自最早的拜占庭式教堂,也就是东罗马帝国。
auslli在古罗马书《阁楼之夜》写到,戒指要佩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因为那根手指上有一根血管直达心脏。
沉睡的记忆缓慢复苏,谢宜珩不合时宜地想起来,这句话不是在三十六页,是第二百三十六页。
她在上课的时候说错了,也没放在心上。
第二次看到这句话是在写剧本的时候。
拉丁语复杂又晦涩,nervu这个单词的意思也是模棱两可。
她翻了好几本词典,实在搞不清这个nervu到底是指血管还是神经束。
托马斯废物得令人发指,大手一挥,漫不经心地说道:“你要分这么清楚干什么?我们搞明白了,台下的观众又不会细细辨析。
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不值得的。”
谢宜珩思来想去,拿着书去找裴同学,看似虚心请教问题,实则为了搭讪。
裴彻把那一页全部读完,抬起头,非常笃定地告诉她:“是血管。”
tenuissiu形容极纤细的事物,enda表示一个特定的形容,digito是手指的意思。
无名指上一根极纤细的事物。
糊弄傻子也要有限度,nervu这个词和nerve放在一起,就像大仲马身边站着小仲马,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谢宜珩沉默片刻,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对客观事实视若无睹:“…我觉得是神经束的意思。”
裴彻把书合上,重新看了一眼扉页上的成书时间,稍稍推过来:“公元一百八十年,罗马人的解剖学还没发展到能看到神经束的地步吧。”
可惜罗马人解剖的尸体并不能带着记忆走入轮回,大声地告诉他们nervu到底指代的是神经还是血管。
谢宜珩纠结了好几天,觉得这段台词怎么看怎么刺眼,最后干脆删掉了这句话。
……多年前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时空泛起的涟漪磅薄地在她记忆里舒展开来。
谢宜珩看着那枚熠熠生辉的戒指,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罗马人把浪漫赋予每一个拉丁字母——nervu是无名指上纤细的血管,是传递感知的神经,是一根直通心脏的不可见的红线。
费吉厄斯的乐曲快到尾声,几个音符的余音飘飘荡荡地散开,此起彼伏的回声在教堂里重叠碰撞。
皮鞋跟撞击大理石地,管风琴家就要从楼上走下来,唱诗班的孩子们马上会挎着书包跑过回廊,世界的短暂静止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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