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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顿时有些尴尬,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只是个跟班,只好也报出名字:“阿莫瑟托达斯,米墨拉达斯之子。”
众人以同样的虔诚记下了他的名字,然后处理了尸体和地上的血迹。
第二天早上,那些曾为奴仆的人没有收拾包袱就走,而是恭敬地等候亚利克斯和阿莫醒来,想跟他们辞别,在他们的监视下取走洞里的财富。
亚利克斯重申:“你们既已发誓,便可随时离去,无须取得我们的同意。
除了武器,你们想拿什么就拿什么。”
他刚说完,阿莫突然补充:“还有那头烤熟的公羊,也留下。”
亚利克斯不解地看着他,他马上解释:“那是我养的头羊,我认得它的角,它的角尖有不对称的小拐弯。
这家伙,以前用角撞过我几次,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现在好了,兜兜转转,又是被抢又是撞开栅栏逃出去,最后不还是落到我的手里?我不吃掉它的肉,枉做它的主人!”
那些视他为英雄的人自然不敢跟他抢。
他们用布将食物和金银珠宝包裹好,也不敢贪心,各自取了一袋,便感恩而去。
他们虽然有节制,但毕竟有二十几人,每人拿一些,洞里的金银已减去大半,但石桌上的食物还剩下许多,而储粮罐里的面粉和橄榄油根本没人动过。
这样的储备,加上日常的打猎,足够亚利克斯和阿莫在这里住上一年半载了。
至于葡萄酒,却不像强盗说的喝不完,因为亚利克斯每餐都要喝上几大碗,而且还不兑水。
他的酒量让阿莫瞠目结舌:“亚利克斯,我发现你是个酒鬼。”
亚利克斯没好气地说:“那我到底是强盗,还是酒鬼?”
阿莫想了想:“没钱的时候是强盗,有钱的时候是酒鬼。”
不管阿莫怎么形容他,亚利克斯都无所谓,反正他离开了瑟恩岛,也离开了贝安,再也不用刻意束缚自己。
他到底是不是强盗,是不是酒鬼,他自己知道。
而阿莫也没有沉湎在这种安逸的生活里,几次与强盗的会晤,激发了他的壮志,决定诚心向亚利克斯学习武艺。
亚利克斯并不吝啬,很愿意教他。
因他的武艺绝大部分授自战斗女神狄雅娜,他要求阿莫向狄雅娜献祭,得到女神许可后,才开始教授。
半年后,阿莫学得虽不甚精通,但也有模有样,对付一两个普通匪徒不是难事。
当石桌上的食物被消灭得干干净净,储食罐也变成了空罐子,他们将洞里吃不了的财富收拾成两个包袱,离开深山,前往距离这里最近的城邦。
两个人骑不了三匹马,他们只能牵马绕着山路走,临近黄昏才来到一个小城邦。
进城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卖马。
卖掉的当然是强盗的马,一匹就换了不少钱。
“没想到,我居然成富翁了。”
阿莫摸着身上的钱袋,看着马背上装满金银的包袱,还是有点不敢置信。
一旁的亚利克斯则一直在打量这个陌生的城邦,拿它跟自己唯一生活过的城邦作对比。
这里四面环山,却不像贝安城那样依山而建,他们脚下的路全是平坦的。
从规模上来看,这里应该不比贝安城大,但房屋和商铺的密度更高,路上的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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