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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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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霄拦过他的肩膀带他走到一匹白色的马面前,指着马道:“来,你看,这匹马是他国进贡来的皇家御马,我知道你会喜欢,所以就给你留着的。”

长欢的确如外人所言那般喜爱马匹,看见马眼神都温和下来,伸出手抚上它的头,马儿也不躁动。

“谢谢舅舅,长欢的确喜欢。”

“去试试看,我刚才骑过了,马是被训过的,这匹马本就是给宫中贵人骑的,特别温顺,不摔人。”

翟霄让他试马,长欢却有些犹豫,不过终是蠢蠢欲动的欲望战胜了迟疑。

长欢借着翟霄的翻身上了马,牵住缰绳,待马习惯了身上有人才打马离开。

翟霄看着长欢稳稳当当的骑着马,也就放心的退到一边,见长欢动作流利,不仅大喜,看来送给他马果真是一件不错的决定。

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和皇城里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可不一样。

“驾!”

长欢骑着马越过马场的草地进了一片树林,也不知道这片树林是不是属于马场的一部分。

进了林子后长欢就放慢了速度,勒着缰绳慢悠悠的走。

“吁……”

长欢勒住马,待马停下从马背上下来,任马在周围吃草,自己靠着一颗大樟树坐下来歇息。

脚又开始疼了,只要骑马或者长时间走路、跑跳脚就开始作痛。

“嘶……”

长欢小心翼翼的脱了鞋子,露出白瓷般的脚掌。

长欢捏着脚查看脚后跟,那里有一道颜色很浅的疤痕,明明看起来已经好了,可是却限制了他骑马,跑跳。

这就是他自三年前以来不再骑马的原因,可是这件事没有一人知晓除了燕谟,是以在别人眼里他还是那个会驰骋千里的谢长欢。

“公子。”

燕谟突然出现,半跪在他旁边。

看着长欢的左脚,有些心疼。

当初若不是他没有保护好公子,公子就不会受伤,也不至于连自己喜爱的马都骑不了。

“脚疼了吗?”

长欢摇头,由燕谟给他穿上鞋,“没事,你怎么来了?”

“晋北来客。”

晋北来客燕谟说晋北来客,虽然没有指明,但长欢知道所指何人能从晋北过来的人只有他们了。

燕谟告诉他,人已经在府上等着了,于是长欢回了马场匆匆告别了摄政王,谢绝了摄政王的挽留同燕谟赶回了府中。

那一青一白两个身影如同当年一样,出现在他面前,立在树下,白衣若雪青衣绝尘。

别人提起□□庄庄主沈清持大概要说沈庄主是武林新起的一代俊杰,此人作风端正,为人大义,名声在外不仅广受好评,还颇得江湖儿女的青睐。

的确如此,沈清持大概是最有情有义的江湖侠士了。

而身着青衣的沈清风,一如当初在他受伤被困时从天而降协助他时的模样,当初是他把他带回□□庄的,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虽说比不上沈清持的温雅俊朗却也是风采奕奕之人。

他们两人都是他在晋北结交的故友,也是此生数一数二的知己好友。

长欢快步入了院内,看着已经三年多没见的沈家兄弟竟喜不自禁。

“沈大哥、沈二哥。”

本来还在商量的两人听见清亮的声音齐齐回头。

“阿欢。”

长欢来到他们面前,看着他们到没有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般模样,只是时间加深了他们的轮廓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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