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搜旺小说】地址:https://www.souwangzhi.com
元梅的心堵和焦虑一晃而散。
是了,他压根不需要担心,其他人在进步,他们家也在进步的呀,反而是那阿古里家,状态百出,进展只会慢,而不会越过他们的快。
他跟阿古里早就不一样了,那阿古里找了个傻子开始,不,应该是更早,从他嫁给伯特华开始,那阿古里就注定了生活永远在他之下。
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嫁给了伯特华。
元梅心情好了起来,上前迎合自家雄性伯特华的需求……
第二天,元梅穿上了麻衣在一众雌性面前又显得那样的出众,有几个跟元梅玩的好的,已经主动上前询问了,听闻是伯特华第一时间换回来给元梅的,都一阵羡慕。
那种特殊的荣耀仿若回到了元梅的身上,元梅心情好了许多,连带着心态都好了起来。
再去请教种植,也意外的顺利。
只是,细麻衣到底不如皮革坚韧,干起活来,一不小心就会划破。
这些被其他人看见了,心疼这么好的细麻衣裳,就劝他干活换上皮革,元梅一开始还笑着推脱或者敷衍的应和,被说的多了,只当这些人嫉妒他穿好衣裳。
哪里穿这个就干活不方便了?他觉得方便得很!
元梅倔强的把衣袖挽起来扎好干活,后续他人再劝他都不再理会了。
其他人见劝不动也就摇摇头不再劝了。
只有元梅,为了护好衣裳,干活速度降了很多,原本他就不会种植,重新学来的,进度要落后于其他人,如今更是落后众人一大截了。
他也不在意,他家伯特华能干,这块地能种上自然好,种不上也不影响什么。
与部落众人的忙碌相比,清麟近两日就显得悠哉了很多。
傻子的烧早就退了,只是还有些浑身无力,躺在家里休养,虽然没法狩猎,但家里的活却能干,所以清麟这两人家里的活都不用干了。
做饭的人是水洛,这几日吃的也极好,连傻子都吃出了些气色来。
再等一两天,那傻子大概就能完全恢复健康,他也是时候该离开了。
他去看过那灵果树,比他想象中需要的时间长久一些,不过再长久,这一两日也能成了,他刚好离开部落就可以过去。
清麟撑着桌子站起身,去了简易的灶台一趟,寻了些黑炭出来。
将黑炭磨成粉末,冲上水调和,简易的黑色汁液就做成了。
这个部落燃料也好,墨水也好都要外出换,清麟觉得太过麻烦,他们妖看中的是婚契上方流转的气,只要有黑色墨水印上去阻断了气就够了,过后会不会保色什么的都不太重要。
他将墨水放在了屋里的桌面,跑去找傻子。
傻子从醒来后,就很喜欢跟着水洛,尤其是水洛做饭的时候,他经常跟上跟下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