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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景瑶眼前的女孩儿中邪了,但是紧接着,文乐渝就说起了一桩陈年往事。
“你还记得去年,带着我去偷人家玉米的事儿吗?”
“呃~~”
陆景瑶愣住了,因为文乐渝说的事,让她感到很尴尬。
当时文乐渝和柯老师刚到刘桥乡不久,因为陆父和柯老师同在学校代课的原因,两人算是认识了。
那年夏末,陆景瑶、陆自学邀请文乐渝吃“青棒子”
。
在食物供给严重不足的时代,带着微甜滋味的青色玉米,是乡下为数不多的美食。
文乐渝禁不住陆景瑶姐弟的“热情”
,跟着两人去了乡政府北面的玉米地,到了那里才知道,陆家姐弟所谓的“邀请”
,竟然是“偷”
。
其实在那个年代,偷玉米这种事儿并不稀奇,很多下乡知青都干过这事儿。
可文乐渝没干过呀!
这万一
怕什么来什么,也许是那片玉米地被人祸害的太厉害了,那天恰好有人“看坡”
。
看坡的人是个老头儿,腿脚不便,但他有一条大狗。
一点偷盗经验都没有的小哑巴,被那条大狗一路追撵,慌乱之下没有跳过那条小河沟,一歪身子就栽了进去。
前边的陆景瑶想要回去拉文乐渝,但是远处的老头儿已经追了过来,弟弟陆自学死命拉着她,狼狈而去,连鞋都跑掉了。
不过那天文乐渝没被抓住,陆景瑶只记得她一身泥水的逃了回来,泥猴子一般脸都看不清了。
反而来刘桥乡找陆景瑶的李野,被逮了个正着,成了“偷玉米的贼”
。
当时陆景瑶百思不得其解,问李野,李野也没说,反正不是什么好事儿,大家很快也就选择性的遗忘了。
可是现在文乐渝突然说起来,陆景瑶直觉性的认为,李野和文乐渝当时发生了交集。
果然,刚才还异常冷漠的文乐渝,眼睛湿润了。
“你们知不知道,当时我的脚崴了,踩在水底的污泥里,连站都站不住,而那条大狗,就在我的头顶狂叫。”
“你们知不知道,像我这种身份,如果被人抓住偷盗,会给我的妈妈带来多大的麻烦?”
“但你们没有回来拉我一把.你们只是让我快跑我是傻子吗?我自己不知道快跑吗?”
大颗大颗的泪水,从文乐渝那大大的眼睛中涌动了出来,顺着她的小脸,滑落到棉袄领子上,结成了一颗颗的冰花。
她永远忘不了当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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