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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冷笑一声道:“羯斯噶,你说错了,从今往后,比粟可汗只会更加卖力的帮助唐人打仗,因为,他想要的可不仅仅是一座残破的龟兹城。”
羯斯噶怜悯的瞅着云初道:“云初,唐人不好,伱重新当塞人吧,你那么聪明,那么勇敢,以后,一定会成为比大阿波更大的首领的。”
云初微微一笑,指着星空下漆黑一团的天山道:“我厌倦了在草原上的日子,也厌倦了无休止的迁徙。
羯斯噶,我将回到大唐,去那座你们歌谣中的城市里,买一所大大的房子,准备多多的食物,我会教娜哈唐人的话,唱唐人的歌,穿唐人的衣裳,我可以跟娜哈幸福的在那里生活,直到娜哈找到她最爱的男人为止。
当人,最重要的是——那里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狼群,也没有令人作呕的牛粪味道。”
云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羯斯噶说这些话,这很像是一种无能狂怒。
以前,只要他出现,塞来玛就会立刻出现在他身边,现在,塞来玛开始躲着他了。
云初很想对天发誓,自己没有对塞来玛生出过任何邪恶的心思,他只想补偿这个女人,让她的后半生可以过的幸福安康。
只是没有人相信他,就算他发誓,塞来玛也不会相信,以前,他说什么,塞来玛都会相信的……一切都准备好了,一切都安排好了。
丁大有会带着剩余的府兵从城墙缺口位置杀出去,会路过桑林地,看看能不能在逃跑的时候顺便捞几条大鱼。
城里残存的胡人们会点燃骆驼蛋上的牛油,让骆驼变得疯狂,为他们冲开一条生路。
都走了,这座城就真正属于大关令衙门了,而整个大关令衙门只剩下他一个正常人了。
也就是说,当别人都逃走了,还剩下大关令衙门里的一个叫做云初的掌固还带领着一群伤兵固守着这座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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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那个时候,这座城已经被云初烧成了一片白地。
在回老羊皮家的路上,云初遇到了哑巴马夫,也看到了痨病鬼更夫,他们各自带着一队勉强能走动的伤兵,在挨家挨户的泼洒灯油,龟兹这一带本身就盛产灯油,这东西是不缺的。
老猴子蹲在胡床上喝酒,娜哈总想偷酒喝,总是被老猴子推开。
头顶上的白月亮落下来一缕缕的清辉,让院子里白亮亮的。
“您们怎么出来了?”
云初抱起娜哈,这孩子在自己身边才几天,好像又长胖了。
老猴子哼哼了两声道:“地洞里臭的待不住人,我们出来透透气。
云初,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不离开了。”
云初笑道:“为了什么呢?”
“为了这座城所代表的功绩,只要梁建方来的时候,你还在这座城里,不论是丁大有,还是何远山,亦或是辛苦帮你们守城,最后损失殆尽的塞人部落,他们的功绩在你这个宁死都不肯放弃职责的大唐掌固面前,都不值得一提。”
云初继续嚼着甘草道:“在这座城里,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我其实什么都没有做,他们丢弃了伤兵,我没有丢,他们丢弃了城池,我没有丢,他们丢弃了龟兹城的田亩,人名账册,我没有丢。
老猴子,我只是尽到了我的职责而已,尽到了一个掌固的职责而已。
所以,在最后分糖的时候,我难道不该分到最大的一块吗?”
老猴子沉默了一会叹口气道:“你真的是玄奘的儿子,哪怕你不是,我也认为你是。
你们太像了,太像了,看到你,我完全能想到玄奘在你这个年纪的完整模样。”
云初笑道:“凡有大毅力者,不是英雄,就一定是枭雄,玄奘岂能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老猴子拿来的麦酒已经算是最好的麦酒,他还有一种叫做三勒浆的酒,两种酒相比,云初更:()唐人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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