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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男人和eva在卡塞尔学院是出名的郎才女貌,两个a级混血种,成绩优异血统高贵,连年斩获各种奖学金,在所有人的眼中他们的爱情应该是月老钦点的鸳鸯谱,一场天作之合。
但是事实往往与想象的不同,他们的故事从一场暗恋开始。
时间回到高中的年纪,那时候的他自命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虽然现在看那时候中二得一批,但是当时还真就有不少女孩吃他这一套,上了几年学还收获过不少追求者的礼物——那时候他却依旧觉得自己和她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他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女孩,却总是忘不掉那天下午偶遇的那束马尾辫。
如果换作现在的他,一定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等到再次见面就上前劈头拿下,可是那时候的他却没这个胆子,那时候他只是混迹在球场上和去食堂的路上,混迹在一头扎进去就谁也找不出来的同学堆里,只能在数次年级活动中遥望着主持台灯光下的那个身影,那个身影总是扎着一束马尾辫。
于是整个高中一年级就在这样的平淡和浑噩中度过,不时会想起那个叫eva的女孩,跳跃的马尾辫像小恶魔一样在眼前舞蹈。
高二的时候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那个人叫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也就是守夜人、卡塞尔学院的副校长。
副校长发现了他的血统,决定把他带到卡塞尔学院,于是卡塞尔之门对他打开,他就站在门前,却没有急着走进去。
“我还想把高中读完,等到上大学的年纪再去。”
他对副校长说。
“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能躲过毕业考试,”
副校长有些意外,“虽然你现在去的话也得先就读预科班不过我还是很好奇是为什么。”
“我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过完高中生活,”
那时候的他是这么回答的,“如果我跟你离开的话就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了,是么?”
他没有说的是,唯一让他选择留下的原因其实只是一束马尾辫,所幸没有被副校长知道,如果副校长知道这个家伙竟然是为情所困而拒绝自己一定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后手把手地把他变成一个风流浪子,从此所过花丛寸草不生副校长和他签了入学协议,只是有一个额外条款,允许他在普通院校里读完高中。
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了毕业考试的压力,变成了整个学校里最游手好闲的人,每天打打球看看书,喝着啤酒啃着面包,日子本应该淡如流水地过去。
但是他依旧会每天早上早早地起床,当其他室友还裹在棉被里呼呼大睡,他已经穿戴整齐站在窗边,冬日里的清晨太阳还没来得及升起,窗外的路灯下走过一个穿着红色小棉袄的女孩,背着蓝色格子的书包,马尾辫俏皮地摆来摆去。
连续一整个高二,每天早上都是如此。
室友曾经一度震惊这个家伙为什么明明不怎么学习早上却还起得这么早,更气的是他明明不怎么学习却还学得比他们都好。
他们不知道其实他也巴不得能在床上多赖一分钟是一分钟,只是那样的话他就会错过那个女孩的路过。
那时候只是在早上远远地看到,就是一天的好心情。
后来他和室友聚会,共同回想那些年青涩的爱情,有一个家伙喝了半斤威士忌后打了一个酒嗝,说了一句“在那时候啊,连暗恋都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他怔了怔,心想说得真是没错啊。
所以只是暗恋,他没有去追那个女孩,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注定没有未来。
他已经选择了卡塞尔学院,选择了另一种人生,而那个女孩就注定要被留在另一种人生里了。
他给不了他们一个共同的未来,所以他宁可不要去打扰,只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份感情藏在心底,小心翼翼地呵护起来,生怕会因为注定的失去而感到刺痛。
那种小心翼翼,以前从没有过,以后也不会再有。
他以为他们的人生注定会成为平行线,再也没有交点。
直到很多年后,他们在一起了,他又失去了她,那份藏在心底的爱情才被彻底地刺痛了。
在卡塞尔学院开始普及中文教育的时候他选修了唐宋诗词鉴赏的课,只是从前都是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的位置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默默地起身坐到了教室的角落,漫不经心地听着老师的授课。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那节课老师讲到了唐代诗人元稹,老师讲诗人的生平,说虽然诗人写得一手绝美的情诗,但却是个情场浪子,一生中桃花不断,虽然为亡妻写下过绝世的悼怀诗,但一生中也屡次和其他的女子共续情缘。
课堂里讨论的热火朝天,只有他独自坐在角落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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