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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家所编织的网络也不仅仅是元姓名族人,还有那些依仗元家的依附着。
就好似那时自己遇险,方惇就急匆匆来寻自己这个少主人。
那也可算让方惇立了功了,倒当真让他捡着了元璧。
方惇寻到他时,元璧正在撕咬一根血淋淋鹰腿。
彼时他这位元公子口中所啖之物既没有经过锅鼎精细的烹调,也没有摆在精致玉盘瓷器之中。
元璧吃得很原始,鹰腿上还有几根禽毛未曾尽数褪干净。
那只鹰是元璧昨日猎到的,荒漠戈壁晚上很冷,可白天却很热。
只不过过了一一天,那鹰肉却开始微微发馊。
更何况这等猛禽的肉本来便扎实难咬,撕咬起来很费牙齿。
然而元璧却吃得很认真,仿佛这是什么珍馐美味。
一个人若被饥饿折磨太久,那么他吃起东西时也不会太挑剔了。
方惇寻到他时候,元璧怔了怔,他咽下了自己口中发酸的馊肉,方才放下了那枚血淋淋的鹰腿。
然后他温声说了声谢谢,那声谢谢也是真心实意的。
他谢谢方惇来寻自己,又寻见了自己,更使自己得救。
元璧是真心实意有着几分感激之情的。
他甚至有些惋惜,因为他决意要杀死方惇了。
要将方惇灭口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因为方惇看到的太多,而自己这么狼狈可鄙一面是不能使人随意去看的。
方惇也是有些倒霉,他遇着元璧时,元璧的模样实是有些狼狈。
元璧已在烈阳下烘晒好几日了,这样的烈日炎炎,使他脱水晒伤,唇瓣干裂,当然自然也将元璧整个人都晒馊了。
他甲胄被扔去一边,衣衫皱巴巴像是腌过的咸菜,散发出一一股难以言喻的酸臭味,元璧已经泡在这样恶心味道里好几天了。
更何况他还折了一条腿,动一动就无比的剧痛,尴尬的是他的大小便排泄物就不方便离他太远。
元璧甚至还能嗅到自己身上一股子尿骚味儿——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只会觉得这样的自己很恶心。
可这副恶心的样子,却被一个家仆看见了,他自然而然觉得方惇应该去死。
没什么天人交战,只有理直气壮。
方惇是他救命恩人,元璧至多是有些惋惜,但旋即他也暗暗怪方惇没早寻来两日。
但凡元璧还有些力气,就绝不至于使得自己这般的狼狈。
不过,他也原谅方惇了,他总归还是感激人家寻到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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