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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煜转过头向陶沅介绍,还没等他把名字说出口,只见陶沅脑袋一歪,睡死了。
“别吵他吧,还没成年呢,睡觉长身体。”
陈远宁发动汽车,朝伦敦城外驶去。
11月的伦敦日照时间逐渐缩短,早上七点多天亮,但下午四点就日落了。
所以不怪陶沅在浓浓夜色中看不清驾驶坐上的人。
他脑袋靠着车窗,姿势不太舒服,但疲倦将他拉入睡眠的深渊,也无力在意。
等他醒来时,已经快到十一点了,奔驰GLS停在了峰区的停车场。
陶沅看着车上已经没人,打开车门,下来伸懒腰。
听见后面有脚步声传来,一边转头一边说:“哥,到了怎么不喊我?”
来者却是陈远宁。
穿着硬挺的深蓝色冲锋衣,眉眼如画。
“你哥去洗手间了,看你睡得香,就没叫你。”
陈远宁伸手递过来保温杯和三明治,“快吃点东西吧,徒步需要热量。”
陶沅怔住了,心里猛地一跳,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
原来老天爷是这么安排的,不让我读莎翁,而是直接让我见到他。
“您是我哥的朋友?”
陶沅虽然心里已经确信,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陈远宁低头看他,微笑道:“别叫您了,听得我头发都白了。”
“叫远宁哥。”
陶煜从洗手间回来,“这是我高中时期的好朋友,现在在你们学校教书。
你好像学另一个专业,之前我就没提。”
陶煜和陈远宁打开后备箱,背上徒步包,顺手拿出陶沅的包。
陶煜不用打开包就知道,说:“你又带了几个相机啊,路远无轻担,太重了你后面走不下来,挑一个轻的带着吧。”
按照往常,陶沅是不会在摄影有关的事上妥协的。
但是这次陈远宁在场,他只能从善如流。
留了一个相机。
三人背上各自的背包,踏上徒步之旅。
陶沅不敢问太多,只是假装欣赏风景。
不多时就真的被风景吸引住了。
峰区的景色像是一幅流动的画卷,令人心旷神怡。
沿着蜿蜒的小径走去,空气清新,带着泥土和松树的香气,轻风拂过脸颊,脚下的草地柔软而富有弹性。
远处,青翠的山脉层叠起伏,山顶的白云仿佛与山脊相接,温柔地将天空与大地连接成一幅辽阔的蓝色画布。
陶沅的相机一直按个不停。
他原本是很珍惜每次按快门的机会,不找到绝佳的构图不会轻易按下。
但峰区太美了,任意角度都是一幅画。
也感谢美景冲淡了他微妙的紧张和局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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