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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这城市的城门很大,周围还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流,缓缓流向远方。
这条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有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城门处来来往往进出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好在城门够宽,足够他们进出了。
城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锤胸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
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
、“天赋耀眼的同学”
和“严厉的训练官”
。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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