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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皮耐磨保暖,不管是做鞋还是做背包都是不错的选择,野猪鬃坚韧硬直,适合做刷子或者梳子。
这头野猪王正值壮年,毛皮都在最佳状态,着实不能浪费。
748决定找皮匠做两双鞋、两个背包,再找木匠定制一批大鬃刷,用来清洗酱园的酱缸。
剩下的野猪肉当然是吃掉,不过野猪肉质比家猪紧实,要长时间炖煮才能酥烂,而且这么大的野猪拆分也很花费功夫,于是卷王748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坏主意。
它问代码箱里的薛大壮。
“红烧猪肉,吃吗?”
不争气的眼泪从大壮的嘴里流了出来,但他还是压制住疯狂点头的冲动,小心地问道。
“统哥需要我干什么?”
748一指盆里被打得稀烂的野猪。
“这个你处理掉,再加修一门野猪解剖课。”
薛大壮琢磨了一下,点头。
“成交。”
于是在金二哥毫无觉察的时候,眼前的薛三郎已经由748转换成薛大壮,开始吭哧吭哧分解野猪。
748在脑内给他播放野猪的结构图,包括骨骼、肌肉和筋膜的走向,薛大壮拆解到哪儿解剖图就播放到哪,操作错误的时候748还会发出提示,效果堪比点读机。
金二哥看得十分稀奇。
他都不知道妹妹婆家的这个亲戚竟然还会杀猪?!
虽然动作了看着十分生疏,但大体的位置和走刀的路线还是很精准的,一看就是有专门练过。
“三郎喜欢猪肉?”
金二哥好奇地问道。
薛大壮一愣,本能摇头。
“我不爱吃猪肉,猪肉太过腥臊。”
薛家虽然没落了,但是家底还是有的,再加上系统发放的任务经费,薛大壮从小到大的衣食用度都不差。
李唐皇室发迹于陇西,受北方游牧民族生活习惯的影响,从达官显贵到平民百姓,对于羊肉更加推崇。
这一方面是羊肉一直有药用价值的说法,再有就是猪肉腥臊,需用许多香料蒸煮烹饪,这可不是平民百姓能负担得起的。
不过748没这个常识,在它的认知里,猪肉一直是人类重要的肉质来源,是薛大壮说他不吃猪肉,第一个惊讶的反而是他统哥。
“你不吃猪肉吗?”
748诧异地问道。
它回忆了一下,好像打从来到大唐还真就没接触过猪肉,可它明明看到桥东村有好几家养了小黑猪!
“统哥,吃猪肉不划算啊!”
薛大壮苦着脸。
他觉得他统哥的态度有点不太对劲,难不成统哥是嫌弃他挑三拣四,等会儿还要按头吃猪?!
“猪肉腥味大,要想做的能入口,那得往死里放姜葱橘皮桔叶黄酒,还要用老豉汁浸泡。
光是这些佐料的费用都快和羊肉差不多了,关键总是去不掉那股子膻气,不如羊肉味香啊!”
“猪有腥膻气是因为没劁,劁了就没有腥膻味,而且更容易长膘。”
748认真地给薛大壮科普。
“劁你知道吗?就是给猪去势。
等下你分解到猪下身的时候我给你好好讲讲,最好你能顺便把劁猪的手艺学明白,转过年来咱们也可以养猪。”
它见薛大壮一脸惊恐的表情,便给了他一颗甜枣吃。
“红烧猪肉美得很,猪油渣也很香。
要是能做成腊肉香肠,那绝对是漂……飘上天的美味,系统商城第三页第四行的腊肉焖饭你不是馋好久了吗?还有第六页的酱肘子、八珍猪头肉、猪肉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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