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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披甲汉子这般问,老者嘿嘿笑了两声:“不用问。”
“什么?”
“不用问,我们当然会帮忙。”
“丑话说在前头,蒙古人不好对付,厮杀起来,要出人命的。”
“这有什么可怕的?我们在海上时,东风刮起浪似山,哪一次不卷走人命!
好不容易过了几年安生日子,还没攒下传代的家业呢,可不能让蒙古人败坏了!”
披甲汉子哈哈大笑,领头的壮汉则连声催促:“那就别耽搁,赶紧准备起来……蒙古人随时会到,最好放火烧死他们,比较划算!”
当他们准备伏击的时候,东面名唤沙岗的地方,被当做目标那个蒙古军百人队正在火急收拾营盘,预备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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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来奉了拖雷的命令,在几条河流沿线大肆烧杀。
过去四五天里,他们屠掠了不下十座村镇,功劳真是不小,收获也很充沛。
所以虽只一个百人队,驻扎时也专门设了颇具规模的奥鲁,用来安置抢掠到的钱粮物资和女人。
不过,仗打到最近几日,容易吃的肥肉陆续吃得差不多了,接下去还想立功,就得攻坚,拿人命去打汉儿的坚固城池、军堡。
这种事情,拖雷专门有过号令,不准随便去做,不准轻易浪费兵力。
这百人队也顺理成章地暂缓行动,放马悠游了两日,打算榨一榨周边的油水,再做后继的打算。
红袄军的骑队从沙岗北面疾驰而过以后,他们才紧急收拢人马。
期间一系列的操作,都是自幼锤炼过千遍万遍,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
奈何中原的富庶程度超乎想象,他们掠夺到的东西也真多,结果就连负责养马的十余名蒙古本族的牧奴,也都忙着先看顾自家财产。
折腾了好一通,百夫长才醒觉马匹没及时驱赶前来。
他挥鞭乱打,问了几个牧奴,都道:“李家兄弟在办了。”
被他们称作李家兄弟的,是前几日打破一个村社时,收的奴隶。
兄弟三人都是照顾牲畜的好把式,性子都挺乖巧,也懂得奉承,办事麻利。
几个牧奴一方面欺辱他们,另一方面又对他们挺放心。
蒙古百夫长本人前日里喝多了酒,还曾答应放还他们的家眷,赏他们好处,不过酒醒后他就忘了。
对刚投降的奴隶,就该用鞭子和刀斧说话,和对刚驯服的野马一样,不必急着给好料吃。
按照百夫长的想法,或许一年半载后,李家兄弟几个如果还活着,倒可以正经去担任牧奴,而把原来的牧奴提升成战兵。
但这会儿,百夫长的心里忽然生出剧烈的警惕。
他暴吼了一嗓子,顾不上穿皮靴,光着脚往圈着马匹的山坳处狂奔。
那山坳地气甚暖,就算在冬日里,草地也不完全枯干,确是养马的好地方。
可出现在百夫长面前的场景何等触目惊心!
至少二三十匹死马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匹马受了严重的惊吓,在围栏里四处胡乱跑。
还有许多马匹受了伤。
脖颈处受伤的,低伏着身体发出哀鸣,鲜血不断流淌;肚腹受伤的就惨烈许多,花花绿绿的肠子流了满地,已经分不清属于哪一匹了。
战马是蒙古人最可靠的伙伴,甚至就像他们躯体的一部分那样。
蒙古百夫长惨叫一声,只觉怒火冲头,两眼挣得通红。
他随即又看到李家兄弟几个正在冲他冷笑。
其中为首的兄长手里,提着一匹马的脑袋。
那是百夫长本人的坐骑,是他最:()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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