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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正是沈湛的两个影卫,含光和承影。
那晚出了营地,为了安全,三人决定避开官道,穿山而过,这样还能提前两三天到达。
走了两日,他们进入了大阴山腹地,遇到了一伙极其凶恶狼群,一路死死咬着他们不放。
他们知道,必须尽快走出大山,一旦再遇到其他野兽群,可能会把命搭进去。
三人弃了马匹,拼着命一路搏杀,一路奔逃,个个身负重伤,总算走出了大山。
把两人留在山脚下一个猎户家养伤,沈湛先行回来了。
如今,这两人伤还没好,也急着回来了。
老将军只简单问了问军营和途中的情况,便让他们找沈湛去了。
揽月阁里,沈湛看着两人的模样,很是无语。
看着主子嫌弃的模样,又看了看自己破烂不堪的衣衫,露着脚趾的烂草鞋,含光结结巴巴道:“主子,您留下的银钱,我们都留给了那家猎户。
我们出了猎户家一直走山路。
到了城门外,我们才发现,原来的衣服血迹斑斑,不能穿进城,我们就用靴子换了一身乞丐的行头。”
承影却笑了,脏脏的脸上露出一口大白牙:“主子,这乞丐衣物虽脏破了些,也有好处,好进城啊。
我俩顺着墙根溜进来,竟然没人盘问。”
含光无语的低下了头,实在没脸看这二货的兄弟。
沈湛扯扯嘴角,道:“你俩先去洗漱,寝室里有我的衣物,你们自己拿去。
小心些伤口莫要碰水,回来我给你们上药。”
很快,两人就干干净净的站在了沈湛眼前。
只是承影个子小些,穿沈湛的衣服显得宽松许多,怎么看都像是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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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湛拿来药瓶,问道:“谁先来?”
承影道:“含光先来,他伤比我重。”
谁严重谁先来,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
闻言,含光褪去上衣。
他的伤的确很重,大大小小有十多道伤口,好在都避开了身体要害。
伤口基本都止住了血,还红肿着。
手臂和肩头各有一处伤口被扯裂,渗着血水。
沈湛熟练的为含光上好了药,两处扯裂的伤口也包找好了。
含光慢慢穿好上衣,一转身,瞥见了药瓶上娟秀的字迹“玉露金疮”
,也没敢问,只能憋着一肚子的好奇。
沈湛转头要给承影上药,含光道:“主子,还是我来给他上吧。”
沈湛把药瓶递了过去。
含光接过药瓶,看着上面的字迹,忍不住的好奇,特意把药瓶在承影面前晃了晃,才开始为他上药。
果然,承影瞬间瞪大了眼睛,道:“好漂亮的字啊!
主子是在哪里买到这样好的伤药?”
就见沈湛嘴角微翘:“嗯,字倒是其次,这药的疗效才是真的令人惊叹。”
“这真是好药,涂上就止疼,还凉冰冰的,舒服极了。”
承影赞叹道。
“主子,我来给你上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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