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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黑束发,高高的额头,唯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最为醒目。
挺拔直立的站姿,即使个子不高,可是随意站在那里,周身就让人止不住的跪地膜拜之气度;身穿平常布衣,肩上披着半截过腰红色披风,脚下一双厚厚的布鞋。
可是,就是这样的大帅,就是这样平凡普通的大帅啊&mdot;&mdot;&mdot;&mdot;&mdot;反倒更让他们心生亲近之感,敬仰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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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横县,朱远拒绝蒙恬的派人陪同,众人可真是好些日子没有尽情的策马奔腾。
“喝!”
朱远的坐骑早已换为义渠专门赠的乌孙马,至于原先的杂马留在丹县的家里。
这乌孙马既善于千里奔驰,又身体修长,俊美勇猛,耐力强大,真不愧是现如今草原里最好的马种。
想到此,不由想到巨鹿郡以西被统称漠北之地,内有千多个小国,里面应该就有大宛囯,到时候,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
哎,不好,这就有点流口水了。
不过10多里,远远的就看到放养的大小不一的羊牛群落,不远处,就是如同一座城堡的建筑物,其实是由大小不一的蒙古包汇聚在此才显的壮观。
说起来,这还是一年前,朱远给教的。
此时的游牧民族,根本还没有住得起,也就是制作出粗略的毡帐,来适应自由迁徙的游牧习惯。
说起这缘分,就真的不的不感慨一句,天意啊。
一年前,为了士兵们的坐骑一事,朱远带着弟兄们第一次踏进草原,直接往北骑几十里,遇到的就是正内讧的科特亚部。
当时,义渠的父亲去世,其叔叔一直想取而代之,见哥哥一死,直接当着尸体的面就要把小义渠给杀了。
幸亏对老头曼忠心耿耿的下属,护着义渠,但还是寡不敌众。
就在那时候,朱远带着人闯进了嘶喊声,鲜血淋淋的毡帐,就看到一个披发的壮汉,手中弯刀正要把一个小孩砍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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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亚部的放羊人,远远就感受到草地的振动,立刻下马,把耳朵紧贴地面,声音是从南面传来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立刻脸上浮现出真实而又惊喜的笑意。
拿出腰间的号角,使劲吹奏其来,“嗡嗡&mdot;&mdot;&mdot;”
紧接着声音快速向远处传递着,很快,最中间的最大蒙古包里,出来了一个束发左衽的10岁左右的男孩。
“头曼,定是恩人来。
”
义渠脸上狂喜,点点头,扯过马儿,两腿一夹,“唏律律”狂奔而出,赫然又是一匹乌孙马。
身后的汉子们立刻跟上,不过脸上的神情别无不同。
远远的看着红色披风,义渠直接放开喉咙,喊着大哥,大哥,字正腔圆的中原话。
在一片高若马腿的青草中,红色的确是显眼,这也是朱远的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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