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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广场上求偶遇这事,目标太明确,行动也困难,他不觉得徐稷什么都不懂。
喜欢和付出,对于有好感的人来说是浪漫,对于没有好感的人来说可能是一种负担,甚至骚扰。
徐稷大概是觉得被骚扰了。
路鹤宁看他不是很想聊这个话题的样子,笑了笑便不再提,只把分好类的衣服放在沙发上,又去洗手间的储物柜里找了两个他先前放下的洗衣袋,把东西都装起来。
徐稷也不阻拦,看着他忙这忙那,把小件的浅色单衣放进洗衣机里,又拿出工具来里里外外的扫灰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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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鹤宁干活不算快,但是很仔细,有条不紊的收拾一下这里,擦擦那里,神情十分温柔。
徐稷发现自己挺喜欢这样看他的。
他甚至不自觉的想起了钟杰——就在他和钟杰冷战的前两天,他刚好去过对方的家里,那时候已经是半下午,钟杰那天赖床刚起,一时兴致大发要搞扫除。
只是还没干几分钟,就吆喝着太麻烦了,转而叫了管家上去打扫。
在很多时候,徐稷都有种钟杰和路鹤宁很像的错觉,但是每次稍一细想,就又会觉得这种感觉来的毫无缘由,毕竟这俩人除了身高和学历相似之外,几乎没什么共同点,也不会产生什么交集——钟杰是个工作稳定,生活富足,能时不时飞国外度假,第一时间入手各种新奇东西的轻奢族,而路鹤宁却是一个当过少爷又跑来工厂,吃糠咽菜至今工作都没实落的小可怜,虽然他本人表现的挺随遇而安的。
除此之外俩人的性格也是天差地别,钟杰这人脾气倔,不管对错极少主动求和,别人给台阶他也都未必会看一眼。
路鹤宁却很温和,又心软,不管跟你黑脸多少次,只要说开了便很快能平心静气得共处一室。
徐稷想了想,觉得给非要给这俩找一点共同性的话,大概就是俩人都有点像猫,讲究,矫情,容易炸毛。
只不过和钟杰相比,路鹤宁更像是一直被人遗弃了的小家猫,在流浪的时候吃尽苦头,别人稍微给点温暖,他便连伸爪子都变得小心翼翼。
第二天一早,路鹤宁就起来做了早饭。
徐稷入冬之后也开始起的很晚,这天却躺不住了,先是听到外间乒乒乓乓的动静有些好奇,继而又被米粥的香味吸引了出去。
他穿好衣服,走到餐桌前看了看,果然路鹤宁已经熬好了粥,在一旁的砂锅里放着,上面结了一层米皮。
桌上还有两个空着的小醋碟。
路鹤宁从厨房出来,见状笑着问:“有没有吵到你?”
徐稷扭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有,已经九点了啊……我其实早醒了,就是习惯了赖床。”
扭头又看见路鹤宁手里的东西,惊讶的一下:“咸菜丝?”
路鹤宁手上端着一个小碗,里面是切的细细的疙瘩丝,油汪汪的,还有几个肉丁。
他笑了笑,把小碗放到桌上道:“我在你冰箱里只发现了这个,所以从网上查的做法,用花椒油和香油拌拌,又蒸了一会儿。”
徐稷被香油的味道勾的都要流口水了,二话不说忙去厨房拿了筷子和勺子,催促着赶紧吃了起来。
路鹤宁吃的比较慢,他的半碗粥还没吃完,徐稷那边已经连喝了两碗了,而且还发出呲溜呲溜的吸饭声,跟在吃面条似的。
路鹤宁有些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说什么,只低头默默吃粥。
徐稷却以为他不好意思,很豪放地给他夹了一筷子咸菜过去道:“你别不好意思的啊,多吃点!”
“……谢谢,”
路鹤宁道:“你不用给我夹,我自己来就行。”
“恩,多吃,”
徐稷赞叹道:“这咸菜太好吃了,……你这是怎么蒸的,香,也不咸。”
路鹤宁把做法给他说了一遍,想了想又多嘴道:“再怎么样这也是腌的,你吃着不觉得咸,但是含盐量很高……所以要少吃点。”
“是吗?”
徐稷刚好夹起挺厚的一撮来,听他这么说愣了下,随后手腕抖了抖,筷子里的咸菜顿时掉回去一半。
路鹤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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