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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
李欢歌此时完全忘了自己是在演播厅里面,她面色呆滞站了起来。
她缓缓伸出了手,摊开手心,看着手掌上的痣。
画面正好捕捉到了这一幕,无数的人顿时被沈旗汹涌的爱意所湮没。
【所以欢歌天后掌心的痣,作为穿越者的沈旗是上辈子见过的?】
【这是跨越了一辈子的爱情歌曲啊,而且还是第三首?】
【我好想听听前两首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仙歌曲啊。
】
【要是能找个沈旗这样的老公,死也愿意了。
】
【我现在就很老,我满脸皱纹,脸上也全是痣,沈旗你和我好吧。
】
沈旗的唱实在太过于深情动人,歌词实在过于打动人心。
我们好不容易,我们身不由已。
我怕时间太快,不够将你看仔细。
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
李欢歌眼眶含泪。
卓依依和苏星竹也湿了眼眶。
林博翰此时没有了战斗的紧张,神色也变得有些放松了下来。
他爱欢歌,这就很好。
这一点做不了假,因为没有真挚的情感是绝对写不出来这样一首歌曲的。
这一刻,林博翰担心的一切都消失不见了。
沈旗缓缓起身,重新回来坐下。
林博翰微笑道:
“我心服口服,原谅我此前对你表现出来的敌意,我终于放心了。”
“你配得上欢歌!”
沈旗微微一愣,似乎有点疑惑。
林博翰解释道:“只有胸藏深爱之人,才能写出来这样的歌曲!”
沈旗眨巴眨巴眼。
这样的歌曲......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那肯定的啊!”
“吃软饭只是表面,其实我的真正目的是陪着她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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