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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宁嗯了一声跟他说:“表哥你太谦虚了,你比蛇蝎可怕多了——我听说京城里曾有位秦淮名妓,才色满天下。
表哥为之一掷千金,包场听曲。
后来不喜欢人家了,就撇到一边不理会。
这女子后来以毁容相逼你也不管人家,可是有这件事?”
宜宁的语气算不上友好,程琅听了只是笑道:“倒也奇怪了,一个个开始的时候清高冷漠。
到了后来就寻死觅活,死缠烂打,叫人厌倦。
表妹实在是误会我了,这些事又不是我逼她做的。”
宜宁很不喜欢程琅这种对别人无所谓的态度,可能原来他是自己教出来的。
总想关心他一些,不然别人她才不想管。
程琅拿了本字帖叫庭哥儿过来,让他照着练。
庭哥儿坐过来的时候,他眼睛一瞥看到了旁边宜宁写的字。
“这是你写的?”
程琅抬起头问宜宁。
宜宁淡淡地点头。
程琅就微笑道:“你这是照着别人的字帖练的吧,字迹我有些眼熟。”
程琅天资聪慧,看什么东西都是过目不忘的。
宜宁从小到大用的都是罗慎远给她写的字帖,所以写字的笔迹也跟他有七八分的相似。
想必程琅是见过罗慎远的笔迹的。
程琅已经把那张纸拿过来仔细辨认了,看了之后笑了笑说:“是你家三哥罗慎远的字迹吧。”
宜宁听了觉得不可思议,他小时候就聪明,但她却不知道程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
她问他:“你见过罗慎远的字迹?”
“几年前在京城里遇到过他。”
程琅放下纸,看着她说,“看来他倒是宠你。”
没有人会放任另一个人和自己字迹相同,特别是罗慎远那种聪明谨慎的人。
罗宜宁当然知道三哥对他好,但是这一向都是她的感觉。
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说不出的意味。
当她离开罗慎远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对自己的影响有多么大,言行举止,甚至是思维方式……她站了起来:“你先教庭哥儿写字吧。”
宜宁不再想罗慎远了,想他又看不到他。
她去了小厨房里,卷了袖子准备做一种南瓜小点。
她最擅长做这种点心,蒸糯的南瓜拌了糯米粉,里面包着红豆沙和红糖,再用小火一煎。
吃起来的时候外脆内软,咬一口就有甜香的汁液流出来。
还是她很小的时候琢磨出来的,给别人一尝大家都喜欢吃,也就成了她的成名作。
简直是老少咸宜。
庭哥儿练字辛苦,她是打算做给他尝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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