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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四个多月,怎么长得有小马驹大了?”
贝沃斯回过神来,感兴趣地问道。
“很大吗?你是不知道他的食量。”
丹妮摇摇头,转而问道:“贝沃斯,你来魁尔斯的目的是什么?”
他放下喝干了的酒壶,又拿起一个青皮酥瓜,咬了一口,嘟哝道:“贝沃斯原是弥林的一名角斗士,因为战无不胜,名声响亮,被一个科霍尔商人买了去,后来又被以更高的价格,转手卖给潘托斯那个头发里也散发香料气味的胖子。”
“伊利里欧总督?”
“对,就是他,”
太监贝沃斯点头,“那个胖子派‘壮汉’贝沃斯渡海而来,当小女王的保镖。
至于白胡子,他是胖子给贝沃斯安排的保镖。”
“我是他的侍从。”
白胡子将手杖高高举起,好似在举一杆旗帜飘扬的长枪,“陛下,我出生于多恩边疆地,年轻时作过史文家族中一名骑士的侍从。”
大爷您有六十岁了吧,还给人当保镖,当侍从?
心里吐槽,嘴上却问道:“老先生还是维斯特洛人,难怪通用语说得这么溜。”
接着,她一指站在一边的铁铠骑士,“我的这个女王铁卫也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你认识他吗?”
听到“女王铁卫”
四个字,白胡子神色一变,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乔拉一会儿,淡淡道:“莫尔蒙大人在七国也算‘名声响亮’了。”
大熊能有什么响亮的名声?
违背禁令,贩卖奴隶?放弃荣誉,躲避封君的审判?头顶发绿,老婆跟人跑了?
乔拉听出白胡子话里的不友好,皱眉道:“之前在码头,你可没说认识我,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
“莫尔蒙伯爵,在派克岛,你英勇作战,被封为骑士;在兰尼斯港,你差点把弑君者打下马,为此你赢得美人的芳心。
之前没说是没必要,如今陛下问起,我自当如实相告。”
白胡子神色沉静地说道。
“你看起来很面熟。”
乔拉拉起面罩,疑惑盯着白胡子看了好一会儿,摇头道:“兰尼斯港的比武大会有数百人参加,攻打派克更出动了数千名骑士,我想不起你是谁。
不过提醒你,我已经不是伯爵,熊岛伯爵是梅姬·莫尔蒙,我只是个流浪骑士。”
“你是我的女王铁卫。”
丹妮提醒他道。
“是的,我的陛下。”
乔拉脸上苦涩散去,绽开一个愉快的笑容。
“乔拉骑士有丰富的作战经验,还多次拯救过我的性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与杰出的智囊。”
这么违心的话丹妮却说得无比郑重与自然,乔拉面上笑容愈盛。
她也没忘记帮马人在客人面前长脸,指着阿戈介绍道:“这是阿戈,我的血盟卫,也是一名寇,武艺卓绝,勇敢无畏。”
“卡丽熙有我们保护已经足够了。”
阿戈瞥了胖太监贝沃斯道。
“一个马族小子,”
贝沃斯扔掉半截甜瓜,露齿而笑,“壮汉贝沃斯都不记得在斗技场杀过多少马族小子,他们个个辫子比你长,铃铛比你多。”
不等阿戈回话,他又用粘着绿色瓜汁的右手,拍拍布满伤疤的肚子厚实肚子,“看看这,贝沃斯杀人之前,都会给对方一次机会,让他先砍自己一下。
算一算,能算出‘壮汉’贝沃斯杀了多少人吗?哈哈哈,不计其数。”
阿戈愤怒拔刀,指着胖太监道:“我还没杀过棕色的胖子,贝沃斯勉强够资格为我增添一个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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