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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刚刚老板吃的那个。
宋志名从煮好的面疙瘩里数了数,一勺就舀起十个倒入碗中,递给姜由。
姜由忙捧着碗,看着碗里白烟袅袅,在闻着顺着白烟飘荡起来的香味,口中唾液分泌速度陡然加剧,他完全不敢说话,就怕一开口,口水就流出来了。
他忙捧着碗给后面的人让位置,只是有些犯难,这东西要怎么吃?
唐铭见状有些无语,感觉有些好笑,安晴没有和宋志名他们说拿吃饭的小勺子,宋志名他们就压根没意识到还要拿勺子给姜由他们。
唐铭转身过去拿出一大把勺子,从中拿了一把给姜由,“用这个吃。”
说着,他对排队的其他人说:“端了面碗自己过来拿勺子吃,吃完去把碗和勺子洗干净放在架子上。”
姜由拿着勺子,冲着唐铭道谢。
饭店里拥挤,他走到饭店门口在台阶上坐下,用勺子舀了一块面疙瘩送入口中。
有点儿烫,姜由被烫得直哈气,一边哈气一边咀嚼面疙瘩。
真好吃!
姜由一边吃一边想,听说末日前有数不尽的好吃的,不知道像这样的面疙瘩,末日前是不是天天都能吃到,是不是想吃就能吃?
他怎么知道?
好吃归好吃,就是太少了,姜由只觉自己没吃两口,面疙瘩已经没了。
他珍惜地咀嚼嘴里剩下的面疙瘩,十分不舍咽下去,最后把碗里的汤一滴不漏地喝完,这才匆匆去厨房里把碗勺洗干净,放在沥水架上,立即去换正在炒肉干的人。
安晴在看炖排骨,这已经是炖的第三锅排骨了,用筷子在排骨肉上轻轻一戳,筷尖轻易戳破了上面的肉,扎在了骨头上。
她忙拿着大勺,往大勺里放盐,然后将盐混在汤里,拿碗舀了一小勺汤尝了尝味道,确认味道合适后,又盖上锅盖炖个十分钟,这才把排骨捞起来。
要是有玉米和萝卜就好了,玉米萝卜炖排骨特别好吃。
安晴想起迷香芽,迷香芽是真的好吃,无论之前包包子还是刚才烫在面疙瘩里都很好吃,或许她该去种植基地看看,或许有能代替玉米萝卜的变异植物也不一定。
她这次没连汤带排骨全倒入另一口锅里,只把里面的排骨捞了起来,汤留在砂锅中。
这时候,所有人都轮流吃过了面疙瘩,安晴打开系统面板看了看,察觉幸福值一直在涨。
现在已经有三千多万幸福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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