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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冬哥,买菜的事交给敬书。
他很会拿捏的,又会讲价又会荤素搭配。”
有麒说的很对,今天买菜都是敬书在“打头阵”
,无论是与摊主的“唇枪舌战”
,还是对瓜果蔬菜的挑选。
而程有麒和白忍冬,则表现得呆若木鸡,只是紧跟在他身后帮忙提东西。
就像个“老父亲”
带着他的两个傻儿子。
四年的矿区生活,两年的躺平
三个人一起逛街买菜时,程有麒不是来黏白忍冬了,而是去黏敬书。
程有麒的一只手,总是轻轻的拉着敬书外套的衣角,就像敬书的小尾巴一样,敬书钻去哪里看东西,他就跟到哪里。
敬书把买到的东西交给他提,程有麒开心地接过来,脸上洋溢着兴奋和快乐。
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白忍冬才觉得程有麒对他和对敬书,大概是一样的。
因为有麒他很喜欢敬书所以就黏着敬书,等敬书走了,他估计只能黏我。
白忍冬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感到无奈。
不考虑家庭情况,能和像敬书这样会买菜的男人结婚过一辈子,其实也不错。
现在的白忍冬完全没什么追求,他觉得人无法就是那两样,吃饭和睡觉。
这两件事只要解决了,就可以躺平。
虽然白忍冬对何敬书,不会产生其他特别的情愫,但是他对敬书的脾气性格,还有为人处事,倒还算挺欣赏的。
程有麒拎着大袋小袋,收获满满地说。
“冬哥不瞒你说,以前我每星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敬书逛农贸市场。”
白忍冬笑话他说,“你消失不见的腹肌,估计就是敬书帮你给磨平了的。
你和敬书在一块,竟是顾着吃了吧!
!”
程有麒有些心虚地说,“嗐!
敬书根本不会炒菜!
除了…煮美味的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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