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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孩子。
不单是因为她是叶珍珍的女儿,叶明煜打心底的喜欢这个小姑娘。
他挠了挠头,突然想到了什么,道:“你这次回来,我也没送什么可送的给你,我的商队从海上带了些小玩意儿。”
他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你是从燕京来的,这些东西算不上什么珍奇,我只是看着有趣就买了下来。
不知道阿梨你会不会喜欢。”
叶明煜买东西自然是随心所欲,便是跟着海船队出海的交易也如他本人一般任性,决计不会考虑能不能发财,单纯的凭喜好。
姜梨笑道:“有趣的东西比珍贵的东西难得多了。”
“你说得对,”
叶明煜对姜梨说的这句话大家赞同,叫他身边的小厮:“阿顺,去拿个箱子过来!”
还真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姜梨笑而不语,她好好与这位明煜舅舅说些话,加深些感情,这样叶三老爷才会站在她这边,帮着她和叶家“重修旧好”
。
阿顺和叶明轩的小厮阿福应该是一双兄弟,长得有几分肖似,性格却截然不同。
阿福像叶明轩一样斯文精明,阿顺却如叶明煜一般粗手粗脚。
很快就搬来一个红木的箱子,这样的箱子之前在叶明煜的商队里还有许多。
叶明煜令阿顺将箱子打开,笑着问姜梨:“阿梨,看上了哪个?舅舅送你。”
叶家人似乎很喜欢说这句话?姜梨心想,叶嘉儿带她去丽正堂,就说看上了那匹步便送她,这会儿叶明煜又说看上了哪样玩意儿也送她。
或许这就是巨富之家,财大气粗,也十分慷慨?姜梨低头往箱子里看去。
箱子里零零碎碎的不知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有些珍珠猫眼石,这算是值钱的。
也有西洋镜,有一个木制的小盒子,按下机关,便有小人从盒子里钻出来跳舞,很是有趣。
还有一个长筒一样的东西,姜梨才拿起来看,叶明煜就道:“这是万花筒,我教你如何……”
“用”
字还没出口,姜梨已经熟稔的拿起来放在眼睛上,转动轴轮。
叶明煜噎住了,阿顺惊讶的看着姜梨。
这玩意儿连见多识广的叶明煜第一次看到也弄不清楚如何用,姜家的表小姐倒好似很熟练似的,莫非她以前见过?可那海商不是说北燕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玩意儿么?“你以前见过它?”
叶明煜问。
“没有。”
姜梨笑道:“只是在一本游记上见到有人记载过,真实的还是第一次拿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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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昭很:()嫡嫁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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