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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的最后几天明珠回了一趟高家。
晚饭后明珠逗弄着高辉的刚满两岁的小儿子,耳边是高辉正在对高鸿职业规划的说教。
高鸿不胜其烦,敷衍几句后就往明珠身边凑,用眼神示意她解围。
“咳,小鸿不愿去国外就让他去公司上班吧,他不是喜欢拍照么……实在不行,去明途的公司也好呀,他们天天和媒体报纸打交道。”
明珠戳戳小宝宝肉乎乎的脸蛋,笑意温柔,“好不容易放假回家,你可别给他烦走了。”
高鸿去了陵城念书,节假日才回家一趟,如今大四实习又回来了兰城,自己偷偷找了家出版社当了摄影。
明珠提议饭后陪她去郊外庄园玩几天,途中,两人像往日一样拌嘴。
笑过闹过,高鸿突然看着她:“现在才感觉你确实是我那个姊姊,今天祭拜在陵园门口见到,还以为是看什么木偶戏,毫无生机。”
明珠敛起笑意,不自在地摸了摸脸:“可能我还在想倾云吧,没太适应……”
“还记得我说过,姊姊从没一个人长时间待着么?”
高鸿摇了摇头,下了定论,“或许,是你太寂寞了。”
到达庄园后,高鸿叫嚷着扫墓起太早立刻就要睡觉,明珠跟在他身后进房为他铺床。
拍打枕头至松软,明珠脑子里不停循环高鸿在车上的那个定论。
她,感到寂寞了么?
随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踏入婚姻,下意识地把自己从少女划入了妇人的范畴里,从美容到下午茶,从逛街到办宴会,她似乎做了纪明途身边的木偶娃娃太久,扮演着兰城贵妇圈中千篇一律的完美妻子。
她穿着保守单调的衣服,接触从前觉得枯燥的活动,随着倾云的离开,她的麻木才渐渐退散。
遗憾的是,明珠并没有很热衷的兴趣爱好,读书也是随大流地选了艺术方向,婚后也会投资几间画廊,纪明途从不置喙,仿佛只是自己的妻子一次再寻常不过的人购物体验,在他看来她的投资亏损、盈利与否,就和买的裙子是否合身一样。
宋乐怡还调侃过她们这类人“比起成为一个白领,或许更有机会成为兰城选美小姐”
。
明珠看着天边垂挂的弯月,若有所思。
翌日,明珠看到佣人的小女儿养了三条小金鱼。
她因为猫毛过敏,高家除了警卫犬之外从未养过别的宠物。
小女孩见到了她眼里的好奇和隐秘的渴望,在其母亲的示意下,拿着透明塑料袋上前怯生生地说送给她。
明珠去过西陵湖边的花鸟市场,红色的金鱼和蓝绿的灯光融合,对比强烈的色彩,冲击的美丽。
她用一盒巧克力换到了一条小鲤鱼,她没有选择记忆中炫目的红,而是一条纯黑的龙睛,大拇指大小,两颗灯泡般的眼珠子,尾巴像一把华丽的绸扇。
暂时找不到合适的鱼缸,明珠拿来折迭的颜料桶,把鲤鱼放了进去。
下午明珠和高鸿绕着庄园的围墙走了走,发现一条小溪流,高鸿玩笑说给她抓几条鱼和小黑作伴,说着姐弟俩挽起裤腿手牵手踏入了小溪。
初春的溪水寒凉,明珠瑟缩了一下。
鱼儿滑溜狡黠,高鸿折腾许久只抓了一只,鞋也不要捂在怀里就往别墅跑。
明珠拿着两人的鞋袜在后面追,一进家门就被年长一些的佣人责怪训斥,话语里是无奈的宠溺。
到了晚间,明珠准备喂食,突然发现龙睛的左边眼球不在,整个身子摇摇晃晃地在逼仄的水桶内转圈,暴露出一些淡粉色的鱼肉。
水桶此时像一块砧板,那条黄褐色的溪鱼巍然不动。
一个佣人发现了明珠的不对劲,凑近来看心下明了,惋惜地向明珠解释,溪鱼凶残,怕是吃掉了龙睛的那只眼睛。
明珠错愕地愣在原地。
明明她前一秒还考虑明日送高鸿去机场时顺便去挑选鱼儿的新房。
把自己锁进房间后,明珠编辑了短信,向纪明途告知了自己第一次养宠物就以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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