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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科举制的翻天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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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举制名义上沿袭了隋朝科举制,但是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隋朝的选才方式和标准被严重篡改,大多数重要科目均被摒弃,用人价值观发生了本质变化。
那么,唐代科举制被改成什么样子了?
考试科目之变
唐朝的科举制只是在名义上沿袭了前朝,但实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科考的科目摒弃了孝、德、礼、义等察举项目,大量增加了文才类的科考项目。
那时,州县考试名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则为省试。
并且,唐代取士不单单看成绩,还需要有名人的推荐。
因而,唐朝涌现出大批考生奔走于公卿门下投卷①的现象。
历史上,白居易就曾向顾况投《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并得到其大力赞扬。
投卷使有才者得到展示的机会,但也给了投机取巧之人机会。
公元659年二月,唐高宗李治亲自主持考试选人,公开遴选治国良才的“殿试”
由此开始;此后,武则天曾在洛成殿策问贡人;唐玄宗也曾于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殿试考生,选拔了大量人才。
常试与制试
唐朝的科举考试一般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常科是每年分期举行的,制科则是由皇上临时下旨举办。
其中,常科最开始是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为礼部侍郎主持,设秀才、明经、俊士、明法等科目,并以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为常设科目,而明经与进士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两科。
由此可见,隋朝原本的十科考试在此仅保留了“文才秀美”
以及“学业优敏”
这两科。
而剩下的诸如“操履清洁”
“孝悌有闻”
等八科均不被重视。
依照当时律例规定,只有两类人可以参加常科,即生徒和乡贡。
公元736年,报考对象的筛选愈发严格,诗赋也成了进士科的主要考题。
①投卷:应进士科的考生将自己的文学创作择优编成长卷,投献给达官显贵或文坛名人以求得他们赏识。
每次常科考试结束,人们称考中者为“进士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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