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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页),明显的是用作者自己的观念加在了这个农村孩子头上。
一般说来,张炜并不缺乏对农村和“野地”
的知识(也许他随身带个小本子,时时记下各种东西?),但他既缺少韩少功的体验,也缺乏莫言那样的想象力。
尽管他自小生长在农村,但当他作为一个作家来描写这个农村时,他显得只是生活的一个旁观者,带着自己头脑里的观念去罗列些走马观花、道听途说的事实。
他不屑于也不耐烦去展示生活的真正的原生态,这从他的人物对话中可以看出来。
他熟悉农民的词汇、用语,但他写不出地道的农民的对话来。
每当对话的场合,他总是急促地跳过去,草率地交代一下。
他更习惯于独白,而这些内心独白总是过多地带上了知识分子的抽象观念;每当他要编出一句顺口溜什么的,就显得特别笨拙,如他让大脚肥肩说出的俗语:“男人是个柱,抽开没法儿住。”
(第226页)农村里比这更好、更生动更形象的俗语太多了,但张炜自己压根儿没有真正“融入野地”
,所以他编不出来,他书生味太浓了。
《九月寓言》中也有写得比较生动的人物,例如那个游离于小村之外的露筋和他的瞎子老婆(闪婆)。
这是一个集中了张炜的观念矛盾的人物。
张炜的“野地”
概念本来是和“劳动”
概念分不开的,“土地与人之间用劳动沟通起来”
,“我怀着赶赴盛宴的心情投入了劳动。
我想将自己融入其间”
(第345页),“我在那个清晨叮咛自己:永远不要离开劳动”
(第353页)。
劳动是张炜把野地与传统道德观念联结起来的纽带,凭了它,张炜才得以正气凛然并和山野痞子划清界限。
但对劳动的这种纯情的吹捧在露筋身上就统统失效了。
据说这露筋“从来没做过一点田里的事情,极为蔑视劳动”
,他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19岁那年被父亲赶出家门,凑巧又是个遍地“吃物”
的九月,他遇到了美丽的盲女,便把她抢来做了媳妇,但双方的亲属都不承认他们这桩婚姻。
他们只好在大地上流浪,偷庄稼地里的粮食藏起来过冬,躲在河边上的洞里藏身。
多少年后,露筋的父亲死了,他们才回到小村,生下个儿子欢业,但仍然怀念那无拘无束的流浪生涯:
露筋躺在炕上,回想着田野里奔腾流畅的夫妻生活,觉得那是他一生里最幸福的时光。
有谁将一辈子最甜蜜的日月交给无边无际的田野?那时早晨在铺着白砂的沟壑里醒来,说不定夜晚在黑苍苍的柳树林子里过。
日月星辰见过他们幸福**,树木生灵目睹他们亲亲热热。
泥土的腥气给了两个肉体勃勃生机。
他们在山坡上搂抱滚动,一直滚到河岸,又落进堤下的茅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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