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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教馆生涯彻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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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四年(1715),二十三岁的郑板桥与徐氏结了婚,后生有两男一女。
稚儿绕膝,琴瑟和谐,夫妻共度危困生活。
但是,日益加重的经济负担,迫使板桥不得不辍学谋生。
靠什么谋生呢?这时候,板桥的兰、竹、石已经画得十分出色,扬州更是全国的艺术品首屈一指的销售市场。
开始,板桥也卖过画。
但是,他的画立意高雅,不为世俗所重;他又没有什么名气,当然卖不出去。
即便有时卖出一两幅,收入也很不稳定。
于是,他决定教馆糊口。
板桥之所以做出这个抉择,原因有二:一是按清朝的规定,教馆要首先取得秀才的资格。
先此,板桥已经取得了秀才的“文凭”
。
二是立庵先生就是靠教馆持家,板桥可算“教馆世家”
,起手不难。
所谓教馆,也就是俗称的私塾。
这种教育方式有塾师自设的学馆,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也有属于以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举办的义塾(这一种免缴学费)。
根据现有的资料,板桥的教馆属于第一种类型。
很多读书人在入仕途之前,往往一边教书糊口,一边读书,为科举做准备。
起初,板桥在兴化东门宝塔湾开馆。
大概在康熙五十六七年,板桥二十五六岁时,来到真州的江村教馆。
真州是宋时旧称,清时叫仪征,也是一个繁华的地方。
按《仪征志·舆地》(道光刊本)引旧志云:“(江村)在游击署前,里人张均阳筑,今废。”
注云:“兴化郑板桥燮尝寓此,与吕凉州辈唱和,有联云:‘山光扑面因新雨,江水回头为晚潮。
’”
江村似为富商的别墅或园林所在地。
从《郑板桥集》及集外逸文中,看不出他与张均阳有过任何接触,大概板桥只是寄居江村而已。
板桥对教馆生活是感到很痛苦和羞辱的。
他步入仕途以后,还常常回忆起这段生涯,曾根据当时流行的《教馆诗》略加改动,追述江村的教馆生活:
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渡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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