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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着血色玫瑰的纹章,精美漂亮,中间是他的名字缩写,优雅贵气。
贵气十足的亲王私印,烙印在雌虫饱满的胸膛上,竟意外地色情。
慕斯用手搓了搓,没有丝毫掉色的现象,心中满意。
印章所用印泥特殊,就算用水和各种清洁剂,也很难彻底洗掉。
“至少能维持十天半月不掉色吧。”
慕斯道。
再久一点,颜色肯定会变淡。
艾克斯垂眸看着心口的红色纹章。
不知是亲王将他那块皮肤磨搓得发热,还是因为被烙下专属烙印所代表的含义,艾克斯竟觉得皮肤下的心脏隐隐发烫。
听到亲王的话,他主动提议:
“可以改成纹身,配合特制的药水,能永久留存。”
雌虫的自愈力太强,如果不用药,纹身会比印章消失得更快。
只有用特制的记忆药水,让那处皮肤记住纹身的样子,将纹身当成身体的一部分,才能将其永久留存。
之后,哪怕再度撕裂胸膛,将血肉一同挖去,只要血肉再度长出,被身体记住的纹身也会一同长出来。
很棒的提议,慕斯心动了。
“等现在这个印章消失,我亲自给你在心口的位置纹一个纹身。
你想要什么图案?”
慕斯问。
“您的名字。”
艾克斯低声道。
其实,他觉得现在这个图案就很好。
带有亲王名字缩写的血色玫瑰,很符合亲王的特质。
烙下这个印章,就像是成为了亲王的所属物,归亲王私有。
他本就属于亲王。
“如果您愿意,可以直接纹在我的心脏上。”
艾克斯提议。
就是难度可能会有些大,s级雌虫的自愈力太强了。
又是心脏那样要紧的部位,可能还没纹完,就愈合了,连带着打开的胸膛一起愈合。
但没事,他很擅长忍痛,可以承受一次次撕裂胸膛,重新纹刻。
慕斯听得目瞪口呆。
在心脏上留下名字,很让虫心动的提议,但还是别了。
他可受不住那种画面。
而且……也太疼了。
“你真是……”
慕斯在心中轻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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