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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言喝得有些微醺之后就开始往于思煜身上黏,这才把不让他当伴郎的理由告诉他。
“伴郎很累,又是玩游戏又是搬东西,全是体力活。
你的手前半年才受了伤,我不想你折腾。”
于思煜深深叹了口气,摸摸他的头发,说:“知道了。
不好意思错怪你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实际上他心里还是忍不住地失落。
于思煜压根就不在乎伴郎这个位置,他在乎的只是沈言。
是因为沈言。
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别说只是断根手骨头,于思煜就是浑身骨头都折了,也愿意为他爬起来站上伴郎席上。
至于不让李之洲当伴郎的原因,沈言也说得很明白。
“他长得太帅了。
结婚的时候让他站我旁边,这特么不是自取其辱吗?”
于思煜听了之后觉得非常合理。
ktv里很吵,晦暗狭小的空间里不停轮换着情歌嗨歌甩葱歌。
沈言在零点前忽然点了一首生日歌,然后五音不全地唱完了。
于思煜一边觉得实在难听一边百感交集。
沈言马上要结婚了。
那个整天嘴上没个正经,就知道跟他抢肉吃的少年忽然摇身一变,要变成有家庭的大人了。
也许不久之后他还会成为父亲。
可是于思煜总觉得,那些跟沈言一块勾肩搭背踩着雨水冲向饭堂抢鸡腿的时光并不遥远,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沈言一下来,便看到于思煜热泪盈眶地望着他。
这时候两个人都喝了不少酒,聊了几句青春往事就上了头,情难自抑地搂在一块抱头痛哭。
一晚上没管他们的李之洲和范哲终于动了起来,范哲负责摁住沈言,李之洲负责将于思煜扯出来,连拖带抱地带走了。
沈言眼看着于思煜被带走了,挣扎着朝他伸直手臂哭喊道:“罗密欧!
罗密欧!”
于思煜抹了一把脸上的泪,对着喊:“提伯尔特!”
仿若一场生死相离的虐恋。
最后范哲忍无可忍地吼了一句:“闭嘴吧祖宗们!
人莎士比亚可没这么写。”
结束了这场闹剧。
沈言的婚礼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如期举行了。
婚礼现场繁花似锦,灯光璀璨,晃得人眼花头晕。
可是幸福就是会让人发晕的。
虽然被沈言从伴郎名单上除了名,但李之洲和于思煜还是穿了相对正式又不过于沉重的休闲西装,领带还是两个人临时到商场挑的,同一种细的款式,不同的颜色。
他们一走进酒店的草坪花园,就看到林澄澄穿着迎宾的小纱裙被一群穿着伴娘服的小姑娘簇拥着。
林澄澄摘了眼镜,盘起了头发,画着精致的妆容,身上那软绵绵的少女气却丝毫不减,跟成熟的装扮一搭配竟生出了一种别样的娇俏。
这群姑娘们原来正准备拍合照的,一看到李之洲和于思煜进来了,顿时就像一群小麻雀一样挤到了一块,叽叽喳喳地说笑着起哄着,然后一群人热热闹闹地将林澄澄推到了他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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