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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健开始用计了,从结婚开始,他就认为:周伟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男人。
现在两年多的婚姻生活过到今天,他深信他已经进化得更加聪明。
他开始有计划地、不着痕迹地把那个小乡巴佬带进他的生活,以便她变得高档起来,冬至节,元旦节、春节、上元节……一岁终一岁始,先民们留下的各类传统节日,后辈们为了玩乐弄的各式创新,在这个阳历阴历公历农历都是节日的季节,老天给了他最好的机会。
朋友的宴会啦,酒会啦,舞会啦……他第一次带她出席这种场合之后,便深感要把她调教成他的“周太太”
是有多么大的距离。
她立在那一大群女人当中,你只消一眼,便能把她给“看”
出来,说白了,她不属于那一类。
她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只鸭子站在鸡群里一样格格不入。
这倒不是说这个小妖有多么土气得拿不出手,实际上她即使不算个绝色美女,也绝对不是丑八怪,要不然他也不会看上她,毕竟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何况现在他真想打扮她,根本不吝钱财,她个子高挑,身材比例非常好,所以不管他买多漂亮的衣服,她都穿得进去,穿得起来。
最主要的还是,她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妖气,笑的时候很亲切,不笑的时候就浑身上下透着这种冷艳的妖气,而这妖气让她穿什么都好看。
他带着她出来的次数多了,就越发把给她看透了——这个十足的小戏子!
她和他出入这类的各式场合时,都是穿戴考究,精心地妆扮着大家闺秀的模样。
可是,不管她看起来多么优雅贤淑,态度和蔼,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那种大家闺秀的敦厚与温良。
如果说大家闺秀是公园里长大的天鹅,是养尊处优的优雅,她则是野外沼泽地里长大的丑小鸭,眼睛里写满了生命的灵动与狡黠,透着自然界里的一切诡计与谋略,掠夺与坚守,追捕与逃离……阿治曾说她的眼睛最漂亮,其实她的眼睛不是漂亮,而是有生命。
她眼睛不大,却漆黑灵活得像是一个发光体,睫毛很是黑密,盖在细细的双眼皮上,就好像是神灵为了要盖住他的宝物而特意长出来的伪装一样。
而这被藏起来的宝物显然是不够厚道的,它是古怪而危险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偷渡在温柔祥和的表相之下,妖光一闪,使出一条诡计来让你上当。
但是它不阴险,她骨子里天鹅的血液让她怎么也成不了一条豺狼,她只是逗你玩玩罢了!
他记得谈恋爱的那次,为了一条白裙,她和他争执她该穿什么衣服,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是为环境穿衣的,而她要穿的衣服则是和“城里女人”
不一样的。
在那之前,他一直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为了好看而穿戴的。
那之后他才留意到,他给她买的很多衣服首饰,她真的几乎都没有机会穿戴,因为那些衣服在农村穿起来,的确太惹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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