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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怎么说有的人能干出大事呢?就傅沉这样的,智商高,执行力强,喜怒不形于色,完全就是所向披靡啊。
最关键的是,这样的人比你还努力,一天全身心地都在忙工作,你就说服不服气吧!
……
沈慕吃完了冰山熔岩后,接到了来自段扬的电话。
他有些好奇段扬为什么会给他打,于是带着疑惑接通了:“喂?”
段扬的语调永远带着一股子公子哥特有的漫不经心:“你好啊,沈慕!”
沈慕回复道:“你好,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段扬说明了意图:“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打算在湖边举行一个烧烤派对,你也来?”
沈慕闻言,看了一眼落地窗外面。
确实,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这会儿太阳已经出来了,暖暖地照在大地上,微风徐徐吹过,是个适合出游的好天气。
段扬见沈慕不出声,继续劝道:“今天是工作日,大家都在忙工作,咱们刚好适合去湖边玩,等到周末的时候,湖边人多了,到时候再去就没意思了。”
这句话倒是说到了沈慕的心坎上。
倒不是说人多不多的问题,而是他想到今天傅沉已经去上班去了,那么傅沉就不会去参加这个派对,所以就算自己去了,两人也不会碰上。
沈慕想到这里,答应了下来:“行,具体几点?”
段扬语气莫名带着点兴奋:“下午三点,咱们不见不散啊!”
挂断电话后,沈慕问傅诺诺;“诺诺,今天天气不错,你想不想出去玩?”
傅诺诺自然是积极道:“想!”
沈慕:“行,那咱们一起出去!”
过了一阵后,父子俩就换好衣服出发了。
今天天气暖洋洋的,不太冷,所以沈慕只穿了一件极具设计感的米色毛衣。
这件毛衣是一个大牌的高定,简约中透着时尚感,而且材质一看就很暖呼呼的,在这样冬天穿上这个,再适合不过了。
除此之外,沈慕还围了一条灰色的围巾,要是遇到围观的话,还可以把围巾扯上来,遮住半张脸,也算是很实用了。
傅诺诺则是穿上了一套红色的小棉袄,脖子上还围了一条白色的围巾。
整只崽崽都显得白里透红,肉嘟嘟的,让人很想抱在怀里揉一揉。
因为庄园距离那个湖边并不远,所以父子俩打算走路过去。
途中经过一段下坡的时候,傅诺诺控制不住脚步,噔噔噔地往下跑。
一边跑,他还一边嗷嗷叫:“啊啊啊,我控制不了我自己的脚了!
!
我停不下来!
!
!”
沈慕走在他身后,哈哈大笑。
傅诺诺就跟一团火红的火苗一样,一直跑到了平缓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这一段下坡可把他给跑累了,停下来之后就呼呼地喘着气。
很快,沈慕赶了上来。
傅诺诺立刻给沈慕倾诉:“小爸,我刚刚控制不了我自己的脚了,它们不听我使唤,一直往前跑!”
说着,还气鼓鼓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双脚,觉得它们实在是太不听话了。
沈慕看到傅诺诺这委委屈屈的小模样,笑了;“那是因为你刚刚有惯性。”
傅诺诺懵懵的:“什么叫惯性呀?”
沈慕解释道;“这是一个物理知识,你以后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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