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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想慢慢来,回到平城后一顿顿饭地磨,一条条街地逛,天长地久的,总能让他的男孩回来。
或者直接告白,轰轰烈烈再把十六岁的情节演一遍。
但他错失了第一次机会,如今的闵陌飞大概无法再从这样的方式中获得任何安全感。
最终,陈绰带着他不多的行李搬进了闵陌飞的新家,并在闵陌飞的“监视”
下和房东完成退租手续。
这是陈绰自己选的,闵陌飞不準备再给他任何退路。
闵陌飞的新家其实也是租的,他本没有在平城安家置産的打算,但在等待陈绰搬进来的时间里,他第一次动了这个心思。
“你说,我们现在这样算什麽?”
住进来那晚陈绰睡在闵陌飞的床上,他已经力竭快要睡着了,闵陌飞哑声问。
“住家保姆和雇主。”
陈绰迷迷糊糊地说。
闵陌飞一遍遍摸着陈绰后背的疤痕,“你让我觉得我是个很糟糕的人。”
“但你不是。”
陈绰睁开眼睛。
“你还会走吗?”
闵陌飞低声问,“你还会让我走吗?”
陈绰疲倦地再次闭上眼睛,他没有回答闵陌飞无休无止的问题,只是拉过他的手,“睡吧,还上班呢。”
第二天,生平第一次,陈绰差点上班迟到。
“早,陈医生今天不是第一个来了哦。”
坐在叫号台的护士笑着说。
“早啊小胡姐。”
陈绰笑笑。
他迅速走进办公室换衣服,从小就穿白色好看的人,干净的白大褂穿在身上又不只是好看,更透着让人安心的治愈气质。
陈绰年轻,在病人眼里不算受欢迎的医生,很多人走进来一看是年轻大夫就要求换号,能换的陈绰都给换,而愿意让他看的他也都尽心尽力。
渐渐的,陈绰也有了很多长程病人,她们看过一次后每次複查都挂他的号,次数多了,陈绰能记得她们每个人的名字。
他在笔记本上记录了她们每个人每次来的情况,作为免疫风湿科里专研红斑狼疮这一疾病的医生,每个个例对他来说都很重要且特别。
“陈医生,家里一直催着要孩子,我可怎麽办啊?”
琳琳是一位已婚未育的都市白领,目前病情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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