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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换一个投胎的机会。”
*
陈巳来无往巷的时候,正遇上师傅放下新的小电驴。
“怎么还想起来要骑车了?”
他往院里探头,打眼就瞧见那篷无法忽视的金毛。
顾千在招呼陈巳进来,回说:“不是我,是他要去上班。”
“上班?”
陈巳对这金毛好奇已久,凑过来把这只鬼瞅了瞅。
季留云开朗地打招呼,“你好!”
看似不经意一个寒暄,实则是在悄悄炫耀自己身上那个小包。
他刻意地来回两个旋转,神气得像是要上天。
陈巳:“……”
倒也不必。
季留云今日穿搭:从城无声那白嫖得来的灰色法兰西浪漫风格西装,甚至还花了些小心思抓了抓头发,弄出个别致造型。
这些都挺好,问题是他身上挎背着一个精神病院纪念小白包,上面蓝字拥着红十字,主旨十分突出。
谁看了都能瞧出来,这小白包在对这套西装进行时尚霸凌。
但季留云张脸实在出众,居然让这两样东西在他身上达到了某种诡异的时尚完成度。
一言概之,帅得乱七八糟。
陈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包,偏头看顾千,见对方没什么表情,也就按下没问。
顾千泡好茶给陈巳倒了一杯,傻狗就在旁边假装不经意地走来走去,实则视线一直都盯着这边。
目光灼灼,很羡慕能被顾千倒茶的机会。
趁顾千去房里拿照片的时候,陈巳问:“你怎么想起来要去上班?”
季留云飞快地接话:“因为我要挣钱给顾千杀我。”
陈巳肃然起敬,“……鬼中祥子。”
他算是明白顾千为什么能对这金毛鬼另眼相看了。
傻里傻气的说些让人心疼的话。
季留云还想凑过来自我介绍,看见顾千走过来又默默后退好几步,那份乖觉劲儿逗得陈巳想笑。
陈巳接下照片,好笑地问:“你们俩这是?”
都说外人看热闹最清楚,他可太熟悉顾千这别扭样子了。
“我们在冷战。”
顾千说,“那几样老物件先收回玉里了,要是你师父看着没问题,我就捐去博物馆。”
“唔。”
陈巳翻看着手里的照片,“这些瞧着都有些年头啊。”
“就是因为这个,而且东西还不少,一次性捐出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而且还能瞧瞧可不可以找到一些季留云的过去。”
陈巳专心看着那些古董,如此分析道。
季留云眼睛一亮,捧着心口凑上来几步,“顾千,你是为了我?”
“不是。”
顾千低头喝茶。
傻狗又退回墙角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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