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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降临山谷,山洞里噼里啪啦地烧着火。
雨天过后满地的树枝都是湿的,奚斐然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堆干燥的木头,用打火机点燃了。
他不敢把滕时放进车里,那车立得不稳,随时可能往下掉,好在附近有个山洞,地上干燥平坦。
滕时依旧昏迷着,奚斐然把他放在火堆旁边,自己守在洞口,隔一会儿就上去看看有没有路过的车辆,不过这种天气和时间,多半是没有的。
已经凌晨了。
奚斐然在滕时身边躺了下来,脖颈上挂着的尖晶石戒指硌了他一下,他把戒指从领口拎出来,攥在手心里,想起了很多事情。
这枚尖晶石戒指是他母亲送给父亲的礼物。
当时他们是大学同学,那个时候任玉还不是奚沛恒的女朋友,她长得漂亮,又是混血,性格又好,学校里有很多男生都在追她。
任玉却对恋爱没什么兴趣,她和这个年纪渴望爱情的小姑娘不一样,她更大的乐趣放在生活上,她喜欢冲浪、跳伞、做银器、喜欢太空也喜欢物……任何有创造性和神秘感的事情她都喜欢,她就像是漆黑夜空中的一颗颜色不同的星星,美得张扬恣意,让人遥不可及。
奚沛恒是任玉的学长,物社团社长,在社团里第一次见到任玉,一见钟情,但是他不敢表明自己的心迹,喜欢任玉的人太多了,而他除了学习好别无所长。
小奚斐然问奚沛恒:“你喜欢妈妈,为什么不去表白呢?起码让她知道。”
奚沛恒笑着摇了摇头:“就是因为喜欢,才不敢。”
奚斐然不明白那种因为爱而导致的自卑,因为对方太耀眼,所以衬托得自己太暗淡的情感。
奚沛恒说:“我会给她送她喜欢的吃的,会在她上晚课的时候跟在她后面护送她回宿舍,但是我知道我能做到的别人也能做到,我唯一和别人不同的,就是她会经常找我问一下物上的问题,那些问题别人解答不了。”
奚斐然咯咯地在他怀里笑:“她也喜欢你,才会只问你,要不然问老师就行了。”
奚沛恒揉了揉他的头发:“小孩子都能看明白,我那个时候却看不出来。”
奚沛恒不知道小太阳一样的任玉就喜欢他沉静安然的性格和他惊人的才华。
两人其实是互相欣赏,但是奚沛恒一直不说出来,导致任玉一直以为奚沛恒对他只是学长对学妹的照顾。
就这样一直到了大四,奚沛恒受到外国的科研团队邀请,去J国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临走的时候他让任玉把通讯地址告诉他,自己会给她寄特产回来。
之后的一年里,任玉隔三差五就会收到奚沛恒寄回来的各种东西,有的时候是当地贵重的珠宝,有时是特色的食物,还有的时候是海边的一块化石,或者是他的一份手稿。
很快即将毕业,奚沛恒思索再三终于给任玉写了封信,寄了最后一次东西回来,信上说他毕业之后可能会留在J国。
直到这个时候,他依旧不敢说出自己的爱。
他最后寄给任玉的是一块黑色的尖晶石,这是当地盛产的一种石头,当地人认为黑色的颜色可以保护人一生平安。
奚沛恒自己跑到尖晶石的矿山,买了一块新开采出来的品相最好的尖晶石,找香火最旺的佛寺开了光,寄给了任玉。
然后他在海边喝了一夜的酒。
本以为这是最后一次通话,却不曾想几天后他收到了任玉的回信,和信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用打磨好的尖晶石做成的戒指。
“黑色也很耀眼。”
任玉在信里说。
直到很多年之后,奚斐然才明白了奚沛恒那不敢说明的爱意。
她那么优秀,而我那么普通,我凭什么值得拥有她,凭什么配得上她。
只是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她的消息,我已经足够幸运。
越靠近越忐忑,越喜欢越怕失去。
那种无法宣诸于口的情感,那种因为太喜欢而不断加深的自卑,身在其中的人永远无法抽身出来,只有对方也同样伸出手,才有可能打破魔咒。
奚斐然紧紧攥着尖晶石戒指,看着滕时的侧颜。
他无法拥有父母的幸运,因为滕时永远不会喜欢他,他像是困在囹圄中的鸟,看着近在咫尺的绿洲却无法靠近。
他忍不住向着滕时伸出手,只需要再近一点点,他就可以碰到那淡色的唇。
滕时的呼吸加重,眉头轻轻蹙起来,发出了痛苦的呢喃,汗水浸透了衣领。
奚斐然一下子坐起来,伸手探上滕时的额头。
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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