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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雀城是大宋王朝中偏北的一座小城,以纺织业为主,胭脂行业为辅,除此之外,还流行饲养一种仙家小小兽,“鸣雀”
,不过因为饲养成本高,时间长,销路少,所以并不多。
城内多服装,胭脂铺子,不算繁华,武运,仙途也不算鼎盛,城内有六千余户人家,知县姓陈,城内最高战力是一位武夫五境的将军,被誉为“彩衣将军”
。
当然,将军本人是不喜欢这个胭脂味格外浓郁的外号的,经常在聚会时,破口大骂给他起这个外号的混蛋。
至于林陌为什么这么了解?没办法,家里妹妹多,妹子多,听了不少彩雀城的消息。
两人一马来到城门口,交了过关谱牒,盖了印章后,才终于进了城。
进了城后,林陌敏锐的发现,城内的鸣雀,似乎……多了点。
不是数量多,而是比例。
和无聊玩着马匹鬃毛的师尊知会了一声,林陌牵着马来到公示牌前,很快就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大宋太子宋臻,独爱鸣雀,于是放话采购叫声清脆,空灵的鸣雀,价格高昂,并且尚不限量。
乐,《促织》照入现实了属于是。
“师尊来彩雀城是要买什么吗?”
牵着马,林陌随口问道,纯白想了想,有些不确定道。
“曾路遇一姑娘,听闻彩雀城很有意思,所以来看看?”
林陌:“……”
这种不确定的口气是什么意思?你自己也忘了?
只能说,这很白痴,也很师父。
感情师尊的纯白,不是白色的白,是白痴的白啊。
“你好像在骂我?”
“没有,夸师父记性好,聪明呢。”
林陌淡然一笑,擦了擦鬓角的冷汗。
二人先去客栈开了客房,一间,不是林陌不想开两间,而是……师尊不让。
“没钱。”
这是理由,理直气壮,并且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浑然天成,好像她纯白,理应没钱一样。
听了这句话后,林陌默默收起袋子里的一整块银子,艰难的摸索出一小块碎银,开了一间普通客房。
一两银子能住三天,林陌直接掏出了三两,这是最小的了,再少就只能剪了,但他懒得带那么多碎银子。
要了五天的住宿,剩下的和店家换了一百多文钱,串成一串刚想扔进钱袋里,想了想,又交给纯白。
“师尊,你拿着?”
纯白的目光直直盯着那铜钱,仿佛有些不敢置信,好似一夜暴富一般,过了许久,才收起钱,挂在腰间。
虽然铜色和白衣不是很般配吧,但财迷的师尊也是相当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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