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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晓的。
那明日凤姐儿带你去抓小黄鱼,你去吗?”
“好啊!”
餐桌的一角,是两个小娃娃在互相玩耍。
今日一顿饭后,沈锦书又交了一个好朋友。
“其实陈姨如何不叫凌香一起来呢?”
沈雁回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有些吃惊。
“方才在翠微楼,陈姨难道不是做给魏勇看的吗?陈姨一直在看凌香,凌香也会朝陈姨点头呢陈姨,好计谋。”
“雁雁竟如此会察言观色。”
陈桂芝瞧了沈雁回一眼,心中佩服。
她与凌香,眼神接触,不过短短几瞬,这样竟还能瞧出里面的矛头。
“我早就知晓了,一月前我就知晓了凌香,便是魏勇养在外头的女人,其实大家又何尝不都是可怜人呢。”
陈桂枝只是脾气暴躁,容易上头。
那是父母娇养惯了,从小养成的性格。
炙猪肉铺子的生意很好,她本来应嫁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可后来她认识了魏勇。
魏勇没有与陈桂芝成亲前,模样也算长的标志。
他很能吃苦,也很努力,虽然身上的衣服总是有补丁,但是周围的人都说他“人穷志不穷”
。
魏勇的家里穷,也不可能去上学堂。
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魏勇自十岁起就出去干活了。
他做过很多行当,但都挣得少。
直至他十八岁,还在酒楼里头当闲汉。
陈桂芝家里家境还算不错,养了个刁蛮任性的性格,也不怎么爱听父母的话。
她很喜欢吃,胃口很好。
用她的话来说,即便是肚里不饿,嘴里也要嚼些东西,不然浑身都不自在。
可她是个不爱出门的,自然不愿意自个儿出去,便只能叫些闲汉,将酒楼里她所有爱吃的吃食,统统都送到家里头来。
她有个习惯,便是爱上一样吃食,便能吃整整一月,直至吃腻为止。
而各大酒楼食肆里的闲汉,不过那么固定的几个。
魏勇正好便在陈桂芝爱吃的那家酒楼里干活。
这一来二去,自然是认识了魏勇。
陈桂芝是在父母的娇养下长大的,魏勇总会将酒楼里发生的故事说与她听,也会带她去瓦子里玩,更将她带回了家。
她对于这常年在外头自己做活的魏勇,忽然生出几分好感。
眼瞧着面前之人老实肯干,模样长得也标志。
自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越瞧越欢喜。
后来二人真是瞧对了眼,竟珠胎暗结。
陈桂芝的父母原先是不同意的,虽说他们家只是商户,但好在炙猪肉味道好,家里的生意也不错,在衣食住行上从未短缺过陈桂芝什么。
女儿只是爱吃了一些,就随她去吧,只要她一生平平安安便好。
可没想到这爱吃的习惯,不是食物吃大了她的肚子,竟是被魏勇这厮
他不过是个闲汉!
魏勇家实在是太穷了,他们见不得女儿受苦,可女儿的肚子越来越大,没办法,思来想去只能叫魏勇来做了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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