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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压过一处不平,推不动了,明允谨低头一看发现是一根金属丝缠进了轮椅的缝隙,他微愣还没等他做出反应,高大的身影已经半跪在他脚边,低声让他坐稳随后将他连轮椅一起抱了起来。
明允谨下意识攥住了眼前的粉色系带。
“卡嚓嚓——”
纤细的金属丝被暴力扯出来,粉色系带的活结骤然一松,明允谨摸到了一片宽厚强壮的肌肉,手感很高,他下意识捏了捏。
端着轮椅的黑皮雌虫:……
手下的肌肉陡然僵硬了,明允谨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好像有些冒犯,若是放在现代人类社会保不准直接被冠上咸猪手揩油的大帽子。
明允谨讷讷地松开了手,气氛有些尴尬,他抿了抿唇刚要开口说点什么,就听见低沉的嗓音在耳畔响起:“主人,奴身上脏,都是汗,会弄脏您的手。”
明允谨挑眉,他倒是没想到原来戈登在意的不是被揩油是他身上无伤大雅的汗。
自卑敏感又乖巧的狗狗,谁不喜欢?!
明允谨果断伸手绕上了戈登的脖颈,后者没料到他的动作下意识瑟缩地闪躲,却被明允谨眼疾手快地扣住了,葱白的手指在蜜色的脖颈上划过,指尖顺着血管的走向滑动。
脖颈上的手指轻飘飘的像是一朵云,却毫不费力地将巨大的猛兽定在了原地,高大的雌虫仿佛被按住了死穴一动不敢动,他看着逐渐靠近的青年连呼吸都忘记了。
明允谨眼前忽然一亮,他指着戈登脖颈上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有些惊奇地道:“戈登,你脖子上有一颗痣欸。”
脖颈上有痣,还是红色的小痣,随着呼吸的频率和体温逐渐变深,这让喜欢画人体模特的明允谨手指发痒,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
戈登仰着头,脖颈上传来惊人的痒,他艰难地闭了闭眼。
他很少打量过自己的身体,更不知道自己脖颈上有几颗痣,他不懂脖颈上有痣为什么值得惊讶,但是看着雄虫爱不释手的模样,他心底不可抑制地涌出一股高兴。
主人喜欢他的痣,是不是可以说……主人也有些喜欢他?
这样的想法一旦生出就像是种子发芽的根不断地往黑暗的泥土中钻下去,在暗不见阳光的黑暗中疯狂繁衍生长。
脖颈上的小痣因为反复揉捏变得越发殷红,仿佛一滴活生生的血珠,明允谨忍不住抠了抠。
鼻尖忽然钻入一股浅淡的味道混着咸味,像是海边的风裹住了明允谨,好似伴着欢声笑语一瞬间将他拉入了人世间的喧嚣。
明允谨喜欢热闹,他喜欢朝气,喜欢生命的沸腾和雀跃。
指尖在飘荡的思绪中失了控制,耳畔一声沙哑地闷哼唤回了他散漫的思绪,明允谨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戈登的脖边,他们之间的距离远超过了观察画画模特的正常距离。
明允谨身体后仰,刚刚那个姿势让他像是一个在姑娘脖颈间偷香的变态。
不过哪有一米九的姑娘和坐轮椅的变态?
“哈哈——”
明允谨被自己奇奇怪怪的想法逗笑了,他没有发现,跪在地上的雌虫像是受惊的蛤蜊控制不住地夹紧了双腿,宛如古希腊雕塑的蜜色肌肉紧绷,像是在忍受着什么隐秘的情愫。
沉默低头的雌虫终于引起了明允谨的注意,他摸了摸戈登的脸,很烫很红,像是发烧了一样,他目露疑惑:“戈登,你的脸很烫,哪里不舒服吗?”
“没……奴没事。”
喉咙里仿佛含着一块烧红的炭,戈登竭力克制住自己冲上去将额间冰凉轻柔的手指贴紧的欲|望,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变得前所未有的奇怪,身体里仿佛生出一股顿疼,就仿佛有一块血肉悄然打开了。
明允谨将戈登发烫的脸和身上滚烫的温度归结为在地下库待久了呼吸不畅,对方流了那么多汗地下室不通风空气闭塞谁待久了都会出些毛病。
“一定是这里太闷了,我们快出去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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