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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这样做,这段话似乎在暗示人是非物质的。
同样,我也本该指出自由和克制这两个概念只能用在可以呈现不同类型的活力或运动形式的事物上,——比如一条小溪或一条运河,一棵野外生长的树或一棵精心修剪的树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
[138]我本想删去“直到最后”
几个字,然后以其他方式“克制”
一下这段话,不过虽然我本人已失去耐心,我却相信读者们能够容忍它们。
参见下一条注释。
[139]尽管人们真的谅解了,但是如何能够谅解本书从头到尾的自作聪明和不绝于耳的“我要”
(这样做),我现在实在难以想象:不过,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从根本上说,这种简单的自我主义源自我不知不觉地意识到自己具有真正的辨别力。
不过就如同狗从不吹嘘灵敏的嗅觉一样,我也不打算对此大肆宣扬。
同时,在另一方面,——这一点我倒希望自己曾经更加明确的宣扬过,——我的内心同样深深地坚信:与我热爱和颂扬的人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或者说微不足道。
[140]关于典型美的一般结论。
在试图将这一问题进行归纳之前,我本该就前面一部分内容的实际应用举一到两个简单的例子:并以此说明,比如,为什么野玫瑰显得美丽,因为花瓣全部围绕在一个圆心的周围——因为每一朵花瓣的边缘都是各不相同的曲线,——因为这些曲线都是双重的,各位于花瓣的一侧,相互对称,——因为这五朵花瓣向内弯折形成一个圆杯的形状,因而杯口到杯底的阴影逐渐加深,——因为阴影连同光线一道都被染上了深红和金黄色,——因为深红和金黄的程度和色调都是最为精致的一种。
不过,如今我不愿更改或打断旧版中的文字叙述,但至少必须让读者清楚地知道,迄今为止所有提到的可以产生美的因素都仅仅是那些无论出现在何处,都能令人赏心悦目的一类;当蓝色是纯净的蓝色时,它就是令人愉快的颜色,不管出现在蝴蝶的翅膀上还是出现在天空中;一条起伏恒定的曲线就是一条美丽的曲线,不管是一座山脉的轮廓,一道波浪的轮廓,还是一只手臂的轮廓。
我必须重申的主要一点是,鉴于当代人思维的局限,或者说狭隘,他们从不会把眼睛的愉悦与血液中盲目而暂时的冲动混为一谈;简言之,一个女孩会因美若玫瑰而获得赞美,——而一朵玫瑰却不会因美若女孩而获得称颂,这种思维始终未变。
[141]这的确是本书最初的计划,——请读者们注意,它形成于1848年。
在之后的十五年间,我曾反复思考,不过最终还是放弃了。
在接下去的另一个十五年间,科学界声称他们发现软体动物是人类的始祖;因此将它们美的形式同人类的进行比较容易招致怨恨;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可以就旧版的写作初衷说上几句话。
[142]亚理斯多德《伦理学》第十章(当时的我对这段话及其作者居然毫无感谢之意,现在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经历了这么多年之后再看,它似乎直接暗示了我本人的全部思想。
不过,我的印象是,当初阅读《伦理学》时,根本就没看懂,直到我从一个传道者的角度自己想清楚了这个问题后,才惊讶地发现那些一贯被我称为“异教徒”
的人居然在很久以前就琢磨得同样透彻。
这段话的译文和解释读者可以在本卷书的前言中找到。
)
[143]阿尔卑斯山高山钟花。
(此处我指的是阿尔卑斯山高山钟花。
尽管在融化后的马蹄印下,我也曾发现龙胆草,但我认为高山钟花是唯一一种真正穿透雪层的阿尔卑斯山花。
番红花在经过一两天日晒之前总是懒洋洋的。
但高山钟花从初生之日起就深爱它身边的白雪,之后更是长满漫山遍野。
我曾看到它们令一片草场看上去像一件巨大的淡紫色丝绸长袍。
(参见《乡村的叶子》第54和129页))
[144]我用斜体字以突出这句话的重要性,它的真理所能证明的东西远比这本可怜的书中提到的要多得多。
[145]错,这两句话都错了,尽管这样说我很难过。
有人很可能爱花爱草但不爱上帝,更有人可能虔诚无比却不爱田野或百兽。
我们在有形的事物中可以发现多少美其程度取决于我们对它们的爱,这样简单地说是可信的:该段结尾处关于狩猎的那些话应该换一种方式说,——仍旧出于同样的目的,——而余下的内容则应全部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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