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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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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已经够长了,还要再写篇前言来增加它的长度,我觉得很不好意思。
更何况,作者本人可能是最没办法对自己的作品做出恰当评价的人。
关于这一点,杰出的法国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尔[1]曾讲过一个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据说马塞尔·普鲁斯特[2]想让一家法国期刊发表一篇关于他那部伟大小说的重要文章,他觉得没人能写得比他更好,于是就坐下来亲自写了一篇,然后叫一位年轻的文人朋友署上自己的名字拿去给编辑。
年轻人照他说的做了。
结果没过几天,编辑就把他叫了过去。
“你这篇文章我不能登,”
编辑对他说,“这些批评如此草率,如此刻薄,我要是把它登了出去,马塞尔·普鲁斯特永远都不会原谅我的。”
虽然作者们对自己的作品都像母鸡护雏似的敏感,听不得那些不好的评价,但其实他们很少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满意。
他们知道自己费时良多、呕心沥血的作品跟脑海中的构想相差有多远。
每念及此,他们感受到的更多是对自己言不尽意的懊恼,而不是对个别段落言尽其意的自得。
他们追求的是完美,而他们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实现它。
所以我不会对这本书本身做任何评价,而是满足于告诉这篇文章的读者,这部就小说而言已经称得上长盛不衰的作品是怎样写出来的;如果读者觉得乏味,我请求你们的原谅。
第一次提笔写这本书时我二十三岁。
那时我结束了在圣托马斯医院五年的学习,拿到了医学学位,动身去了塞维利亚,决心以写作为生。
当时的手稿现在还在,只是自从我校对完打印版后,我就再也没看过它。
我也很清楚自己当时的写作还很不成熟。
我把书稿寄给了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第一本书(我还是个医学生的时候,写了一本叫作《兰贝斯的丽莎》的小说,反响很不错),可他拒绝了我一百镑的要价。
后来我又把书稿寄给了其他出版商,无论我要价多少都没有任何出版商愿意出版它。
这在当时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可现在看来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因为如果当时有人接受了我的书稿(那时候叫《史蒂芬·凯利的艺术人生》),我就失去了一个因为太过年轻而无法好好把握的题材。
那时的我离书中描写的事情还不够远,无法置身事外地写作;我也尚未经历后来经历的那些事情,而正是那些经历丰富了我最终写成的这本书。
我也尚未意识到,写自己熟悉之事比不熟悉之事更容易。
比如说,在第一本书里,我让主人公去了鲁昂学法语(而我只是在鲁昂游玩过几次),而在这本书里,我让他去了海德堡(那是我曾经求学的地方)学德语。
由于处处碰壁,我把手稿束之高阁。
此后几年我又写了其他的小说,也都陆续出版了。
我还写了剧本,没过多久就成为了非常成功的剧作家,并且决心把余生都献给戏剧。
然而我忽略了内心深处的一股力量,这股力量使我献身戏剧的决心变得徒劳。
我那时很快乐,日进斗金,整日奔忙,脑海中满是想写的各种剧本。
可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成功并没有带来我所期待的一切,也许是因为这是成功之后的自然反应,就在我功成名就,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之后不久,我又开始被过往生活中种种回忆纠缠。
它们来势汹汹,步步紧逼,在我睡觉、走路、彩排、聚会时袭来,成了压在我心头一个无比沉重的负担,以至于我认定唯一的解脱办法就是把它们全部都写下来。
戏剧创作不得不戴着手铐和脚镣,这样写了几年之后,我无比渴望小说创作的广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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